山西省水資源管理中心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水利廳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晉政辦發[2009]162號)批覆,山西省水資源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改為山西省水資源管理中心,仍為正處級建制全額事業單位。將其承擔的水資源保護節約等行政管理職責劃歸省水利廳。省水資源管理中心主要職責為:受省水利廳委託,承擔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管理的具體工作,承擔水資源費用徵收和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配置、管理、保護的有關技術諮詢和服務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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