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殯葬管理辦法》於2000年6月7日由省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殯葬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80402
- 發布文號: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5號
- 發布日期:2000-06-29
- 生效日期:2000-06-29
《山西省殯葬管理辦法》於2000年6月7日由省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殯葬管理辦法》於2000年6月7日由省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檔案原文【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5號)《山西省殯葬管理辦法》已經2000年6月7日省人...
山西省殯葬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2021年8月,山西省司法行政網發布了《山西省殯葬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簡稱《草案》),其中“禁止生產和銷售紙人、紙馬、紙房、冥幣等封建迷信喪葬用品”的規定引發輿論爭議。
山西省殯葬管理條例 山西省殯葬管理條例,是山西省司法廳公開徵求的意見。內容 《條例》要求,對採取節地生態安葬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給予適當補貼。其中,實行火葬和允許土葬的地區劃定,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意見,經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報國務院民政部門備案。
(一)未領取《山西省生產銷售喪葬用品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非法生產、銷售喪葬用品的;(二)製作、銷售喪葬迷信用品的;(三)在實行火葬的地區內生產、經營棺木等土葬用品的。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民政部門給予處罰:(一)對在城鎮街道和居民區搭靈棚為死者發喪送葬的,責令限期拆除,並處...
47、山西省殯葬管理辦法(2000年7月6日省人民政府令第145號公布,2000年7月6日施行,2011年1月18日修改)48、山西省實施《國防交通條例》辦法(2001年5月26日省人民政府令第147號公布,2001年5月26日施行)49、山西省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管理規定(2001年11月8日省人民政府令第150號公布,2001年11月8日施行...
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等政策辦法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協調市際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務,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指導全省...
3、刪除第二十三條。 三、山西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細則(省人民政府令第20號) 1、將第二十二條中“勞動部門”修改為“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衛生行政部門”修改為“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2、刪除第二十三條。 四、山西省實施《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號) 1、...
《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是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發布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晉政辦發〔2022〕91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新修訂的《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
各級行政機關要嚴格執行《山西省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與監督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74號),鼓勵條件成熟的行政機關以“規”字發文代字對行政規範性檔案進行統一編號。暫未能以“規”字進行統一編號的,要明確限定行政規範性檔案的發文代字,為集中統一公示和規範審查清理打下堅實基礎。制定機關應當及時公布繼續有效、...
指導《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及山西省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研究擬定全市社區建設規劃並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和發展;...
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規定,要節約殯葬用地,革除喪葬陋俗;嚴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積。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殯葬管理條例》中幾個具體問題的解釋則規定,埋葬骨灰的單人、雙人合葬墓占地面積不得超過1平方米。數次全國殯葬工作會議明確要求,不得銷售超面積、豪華墓位,各省區市也先後出台相應的管理辦法。評價 北京師範...
(十)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社會福利企業的巨觀管理、福利彩票的發行管理工作。(十一)指導全市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擬定全市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十二)負責全市殯葬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十三)負責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工作。(...
擬訂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相關制度和辦法;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辦中央、省、市城鄉社會救助財政投入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負責直屬的殯葬服務、救助管理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七)社會福利科 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