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對省直事業單位機構編制進行清理規範的意見》(晉辦發〔2008〕14號)和《山西省機構編制管理規定》(省政府令第216號),對山西省機械設備成套局(簡稱省成套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如下:
2016年2月16日,經省編委會研究,並報中央編辦批覆同意(中央編辦復字〔2016〕6號),決定撤銷山西省機械設備成套局,組建山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山西省政務服務中心),為山西省人民政府直屬正廳級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
(二)配合有關部門為全省招投標活動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受業主委託組織我省基建技改項目所需設備、材料及工程招標活動並開展後期服務。
(三)受業主委託,對建設項目設備製造、安裝、調試全過程進行監理。
(四)開展以項目設備選型為主的項目前期技術諮詢服務和以設備運行狀況為主的後期評估。
(五)開展相關招標代理和設備監理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六)匯總發布基建技改項目的招投標信息,建立和完善綜合統計信息系統,為決策部門和社會提供綜合信息服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日常事務,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機關公文的草擬、文電處理、機要、保密、檔案、收發、對外接待、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印鑑的使用和管理;組織協調局機關信息化建設和設備日常維護等工作;負責本單位國有資產、基本建設、辦公設施的維修管理;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服務管理等工作。
人事教育培訓處(機關黨委)
負責人事、勞資、機構編制、職工教育、招標投標業務培訓、技術職稱(等級)評聘管理工作;承擔相關招標代理和設備監理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
財務處
負責編制並執行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畫;進行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局機關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監督稽核制度;負責局機關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對財務活動情況、資金動態、業務收入和費用開支進行分析,提出建議和措施等。
設備監理成套招標處
為國家及我省的各類投資主體、各種資金來源、不同項目性質的工程建設項目、政府採購項目和機電產品進口項目提供以設備為主的貨物成套招標服務;提供相關設備的監造、監理服務。
工程項目招標處
為國家及我省的各類投資主體、各種資金來源、不同項目性質的工程建設項目和政府採購項目提供招標服務。受省政府委託,參與我省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有關工作。
中小項目招標處
為國家及我省的各類投資主體、各種資金來源、不同項目性質的工程建設項目和政府採購項目等提供勘察、設計、監理、諮詢評估、選擇中介機構、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推行“代建制”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等服務類的招標。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處
參與制定招標投標地方法規及實施細則,提出加強招標投標活動管理的對策和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對省內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對在招投標活動中出現的質疑及爭議提出諮詢、初審和處理的建議。
信息諮詢處
匯總、發布招投標信息,建立和完善招投標的綜合統計信息系統,為決策部門和社會提供招投標活動的綜合信息服務;建立和管理評標專家庫;歸檔招標、監理和諮詢的項目資料。
離退休人員管理處
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參照晉辦發〔2000〕38號檔案規定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