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撤銷山西省機械設備成套局組建山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山西省政務服務中心)的通知》(晉政辦發〔2016〕17號)精神,設立山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掛山西省政務服務中心牌子,為省人民政府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廳級建制,業務上受省政務改革和管理辦公室指導、管理和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類型:事業單位
- 級別:正廳級
- 隸屬:山西省人民政府
- 內設機構:10個
主要職責
(二)承擔省級政務服務平台和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日常管理,為納入平台的政務服務、公共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提供場所、設施、信息和現場管理服務;
(三)根據相關制度、規範和標準,制定省級政務服務、公共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現場管理辦法、工作流程和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
(四)組織進駐中心的行政審批部門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規範、高效的行政審批服務,協調進駐部門的並聯審批服務工作;
(五)負責納入省級平台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採購以及其他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現場監督,見證進場交易全過程;負責核驗和發布交易公告、資格審查、成交信息、履約信息以及有關變更信息;承擔相關公共資源交易工作;
(六)組織協調納入省級政務服務平台的其他公共服務、便民服務事項,指導相關機構或組織簡化、細化、最佳化服務流程;
(七)受理服務對象、社會公眾對進駐中心、進場交易的機構及人員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投訴,並移交相關部門核實處理,跟蹤落實投訴處理結果;
(八)承擔省級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相關信息網路系統的日常維護和管理;
(九)統一負責中心及相關設施的管理;
(十)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人事處
綜合協調處
行政審批服務處
公共資源交易服務處
便民服務處
技術信息處
監督處
行政保障處
離退休人員管理處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務、紀檢工作;負責機關工會、團委、婦工委等民眾組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