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黃河流域“清廢行動”工作方案

2022年,山東省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印發《山東省黃河流域“清廢行動”工作方案》,全面排查黃河流域固體廢物堆放、貯存、傾倒和填埋問題,及時消除環境安全隱患。根據《工作方案》,濟南、淄博、東營、濟寧、泰安、德州、聊城、濱州、菏澤沿黃9市全域範圍內的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混合垃圾等)非法堆放、貯存、傾倒和填埋點位一律列入排查整治範圍,其他市自行組織開展排查整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黃河流域“清廢行動”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山東省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
總體要求,具體要求,

總體要求

山東省黃河流域“清廢行動”的總體要求是:全面排查全省黃河流域固體廢物堆放、貯存、傾倒和填埋點位,壓實黃河流域固體廢物環境污染監管責任,對固體廢物違規堆放暫存、非法轉移、傾倒和填埋等問題依法整治,防範化解環境風險隱患,防止黃河流域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件發生。

具體要求

根據《工作方案》,各市要組織對轄區內固體廢物非法堆放、貯存、傾倒和填埋點位進行拉網式起底式大排查,層層壓實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社區)責任。同時,省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將根據衛星遙感數據,通過遙感影像解譯,識別以黃河幹流兩側的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各延伸10公里範圍內疑似固體廢物堆放點位,形成省級遙感疑似問題清單;梳理2019年以來沿黃9市全域範圍民眾舉報和信訪件,形成省級信訪舉報問題清單。以上“兩張清單”將作為重點問題交辦各市。
黃河幹流兩側的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各延伸10公里範圍內的問題,均須立行立改。對於整治難度大、短時間內難以完成的,原則上應於今年底前完成整治。2022年12月底前,各市要組織對整治完成的問題開展“回頭看”,確保整改效果。山東省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將適時對整治完成的問題開展抽查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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