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農村客運、計程車等行業油價補貼政策調整方案

作為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農村客運和計程車等行業油價補貼政策對促進行業發展、增加從業者收入、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為了更好地發揮價格機製作用,促進農村客運和計程車等相關行業綠色健康穩定發展,根據財政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關於調整農村客運、計程車、遠洋漁業、林業等行業油價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133號)要求,自2015年起,對我省農村客運(包括農村道路客運、島際和農村水路客運,下同)、計程車等行業油價補貼政策作出調整。方案如下:
一、總體思路
按照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有關要求,以調整資金使用方式為手段,以保民生、保穩定、促發展為目標,按照“區別對待、分類實施、盤活存量、健全機制、明確責任、平穩推進”的原則,健全支撐保障和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農村客運、計程車等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二、主要內容
(一)最佳化補貼結構。在全省資金總量保持不變的前提下,對各市、縣油價補貼結構進行最佳化。政策調整後,油價補貼資金分為費改稅補助資金、漲價補助資金和退坡資金三部分。2015-2019年,費改稅補助資金以2014年實際執行數為基數核定各市、縣,不再調整;漲價補助資金以2014年實際執行數為基數逐年調整,2015-2019年分別減少15%、30%、40%、50%、60%,2020年以後另行確定;退坡資金按照因素法測算,並與農村客運、計程車油價補貼政策調整及行業發展績效評價結果掛鈎。
(二)明確支持重點。對政策調整後的油價補貼資金區別對待,分類管理。費改稅補助資金和逐年調整的漲價補助資金,由各市、縣統籌用於彌補相關行業生產經營成本支出,相關支出不再與用油量及油價掛鈎;退坡資金除省本級油補統計申報工作平台購買服務支出外,全部按因素法分配,由各市、縣統籌用於支持公共運輸發展、新能源計程車和農村客運補助以及水路客運行業結構調整等,加快推動城鄉客運一體化發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農村客運、計程車油價補貼政策調整牽涉面廣、政策性強、社會影響大,各地要切實增強大局觀念和責任意識,加強組織領導,繼續實行油價補貼政策落實工作“市長負責制”,落實各市人民政府農村客運和計程車行業穩定與健康持續發展的主體責任。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分工協作,交通運輸、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要加強配合,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各地應將調整後的政策實施情況予以公開,認真完成退坡任務。對未按時完成退坡目標或出現不穩定因素的地區,將視情予以通報。
(二)明確職責分工,完善實施方案。財政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共同管理油價補貼資金。省財政部門負責會同省交通運輸部門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及時撥付油價補貼資金。省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制定退坡政策和實施計畫,對農村客運和計程車油價補貼政策調整、行業發展及退坡任務完成情況開展績效評價。省級退坡資金分配與評價結果掛鈎,具體評價辦法和資金增減比例待中央出台相關政策後另行制定。市、縣財政部門負責會同同級交通運輸部門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加強和規範資金管理,並及時撥付油價補貼資金。市、縣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制定本地具體實施細則,組織油價補貼資金的發放,指導農村客運、計程車經營者開展運營管理和運營數據統計,做好轄區內農村客運、計程車經營者申報材料的審核等工作。農村客運、計程車經營主體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三)加強宣傳引導,嚴格責任追究。各地要通過新聞媒體、宣傳冊、鄉鎮村(社區)政務欄等多種載體,宣傳農村客運、計程車油價補貼政策,加強輿論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爭取民眾和社會各方的廣泛理解與支持,確保政策調整平穩實施。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嚴格按規定的範圍和原則分配使用資金,對違反規定分配使用資金,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或違反規定截留、挪用、騙取補助資金的,依照《預算法》《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方案自2017年6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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