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經費保障辦法

《山東省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經費保障辦法》是於2021年12月30日由山東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聯合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經費保障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30日
  • 實施時間:2022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發改委、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人社廳
內容解讀
山東出台課後服務經費保障辦法:課後服務性收費每生每課時最高不超3.5元,教師每課時至少補助50元,規定學校課後服務要堅持公益導向,所需經費通過財政補貼和收取服務性收費、代收費相結合的方式解決;明確學校向學生直接提供課後服務,可以收取服務性收費等。
學校向學生直接提供課後服務,可收取服務性收費。公辦學校課後服務性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在每生每課時鄉村學校(地處農村或鄉鎮的學校)不超過3元,其他學校不超過3.5元範圍內,制定本地工作日期間課後服務收費標準。
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在法定工作日從事課後服務,一般按每課時不低於50元標準核定補助。對聘請校外人員參與課後服務的,課後服務補助可按勞務費管理。
《辦法》於2022年1月1日起試行,周末及節假日託管服務,寄宿制學校工作日課後服務,民辦學校課後服務經費保障,可參照《辦法》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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