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是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召開的第一次會議。

2023年1月13日,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隆重開幕。

2023年1月18日,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勝利閉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 召開時間:2023年1月13日-1月18日  
選舉任免,會議時間,會議進程,會議機構,常務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會議議程,會議決議,代表分配,

選舉任免

2023年1月18日,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林武為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楊東奇、孫立成、王隨蓮(女)、王良、范華平、王藝華為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選舉周乃翔為省長,曾贊榮、范波、宋軍繼、周立偉、陳平、李偉、鄧雲鋒、王桂英(女)為副省長;選舉夏紅民為省監察委員會主任;選舉霍敏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林武當選山東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主任

會議時間

2022年1月27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決定: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23年1月召開。

會議進程

2023年1月12日,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舉行第一場新聞發布會,宣布: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將於2023年1月13日上午在濟南開幕,1月18日上午閉幕,會期5天半。
2023年1月12日,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舉行預備會議,選舉產生了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和秘書長,通過了會議議程、計畫預算審查委員會和議案審查委員會名單。
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2023年1月12日,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舉行第一次會議,推選了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各次全體會議的執行主席,並通過了執行主席分組名單;決定了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日程;決定代表提出議案的截止時間為1月14日17時;聽取了關於重新確定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的決定草案的說明,確定了提交代表審議的決定草案;聽取了關於設立省十四屆人大專門委員會的決定草案的說明,確定了提交代表審議的決定草案;確定了提交代表審議的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選舉辦法草案、關於省十四屆人大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人選表決辦法草案;決定了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表決議案辦法。
2023年1月13日,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隆重開幕。
2023年1月18日,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勝利閉幕。

會議機構

常務主席

(2023年1月12日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第一次會議推選)
林武、陸治原、楊東奇、王宇燕(女)、張江汀、孫立成、王隨蓮(女)、王良、齊濤、王雲鵬、王華、惠新安

秘書長

楊東奇

副秘書長

(2023年1月12日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第一次會議決定)
宋軍繼、惠新安、高劍鋒、孫開蓮、襲艷春(女)、徐清(女)、姚潛迅、劉治敏、馬立新(女)、張月波

會議議程

(2023年1月12日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預備會議通過)
一、聽取和審議山東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批准山東省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23年計畫;
三、審查山東省2022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和2023年預算草案,批准山東省2022年省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和2023年省級預算;
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四、聽取和審議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選舉山東省出席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八、審議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重新確定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九、審議《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設立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的決定(草案)》;
十、選舉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委員;
十一、選舉山東省省長、副省長;
十二、選舉山東省監察委員會主任;
十三、選舉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十四、通過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的人選;
十五、其他事項。

會議決議

(2023年1月18日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山東省省長周乃翔作的政府工作報告。
會議同意這個報告,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2023年1月18日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關於山東省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23年計畫草案的報告》及山東省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
會議同意省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計畫預算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結果報告,決定批准《關於山東省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23年計畫草案的報告》,批准山東省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
(2023年1月18日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關於山東省2022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3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及山東省2023年全省和省級預算草案。會議同意省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計畫預算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結果報告,決定批准《關於山東省2022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3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23年山東省省級預算。
(2023年1月18日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楊東奇副主任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委託作的工作報告。
會議同意這個報告,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2023年1月18日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甲天作的工作報告。
會議同意這個報告,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2023年1月18日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顧雪飛作的工作報告。
會議同意這個報告,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代表分配

(2022年1月27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對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問題和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決定如下:
一、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為930名。代表名額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各設區的市的人口數,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鄉人口數相同的原則,以及保證各地區、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適當數量代表的要求進行分配。各設區的市應選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由根據人口數計算確定的名額數、相同的地區基本名額數和其他應選名額數構成。
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山東部隊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山東省總隊的代表名額,應占代表總名額的3.7%左右。
少數民族代表的名額應占代表總名額的3%左右。
歸國華僑、僑眷代表應有適當的名額。基層代表特別是一線的工人、農民、專業技術人員代表的比例要有所上升,婦女代表的比例要有所提高,領導幹部代表的比例要從嚴掌握。對企業負責人擔任人大代表要統籌兼顧,防止比例過高。黨外代表人士應當有適當比例。連任代表比例掌握在三分之一左右。
二、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分別由各設區的市人民代表大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中國人民解放軍駐山東部隊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山東省總隊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選舉產生。
三、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名額為85人。
四、各選舉單位應在2023年1月上旬選舉產生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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