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省屬企業國有資本劃轉充實社會保障基金方案》是山東省政府2015年5月18日印發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省屬企業國有資本劃轉充實社會保障基金方案
- 發布時間:2015年5月18日
《山東省省屬企業國有資本劃轉充實社會保障基金方案》是山東省政府2015年5月18日印發的方案。
《山東省省屬企業國有資本劃轉充實社會保障基金方案》是山東省政府2015年5月18日印發的方案。2015年年3月,山東省出台《省屬企業國有資本劃轉充實社會保障基金方案》,提出將山東省屬471戶國有企業30%的國有資本劃轉充...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省屬企業國有資本劃轉充實社會保障基金方案的通知 [1] 魯政字〔2015〕46號 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省屬企業國有資本劃轉充實社會保障基金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5年3月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省屬企業國有資本劃轉...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由國務院於2017年11月18日發布。方案發布 方案內容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我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以來,以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為中心,參保範圍不斷擴大,基金征繳力度不斷加強,各項...
山東《關於深化省屬國企改革完善國資管理體制的意見》合理確定省屬國有企業股權比例根據不同省屬國有企業功能定位,確定國有股權比例。除重要礦產資源、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領域中的少數骨幹企業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外,其他企業的國有股權依據發展狀況和市場規則有進有退。企業國有股權轉讓應進入公開產權市場進行,依法...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3月17日 全文 山東省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探索推進國有企業股權多元化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進一步強化我省社會保障能力,有效籌集和積累社會保障資金,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劃轉部分省屬企業國有資本充實省社會保障基金,成立山東省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以下簡稱...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8日 推進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工作方案 為落實《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意見》(魯發〔2014〕13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幾項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魯辦發〔2015〕1...
為全面推開中央和地方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央和地方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於2019年全面推開。其中:中央層面,具備條件的企業於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確有難度的企業可於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待集中統一監管改革完成後予以劃轉;地...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山東省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廳字〔2014〕16號),設立山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為省政府直屬特設機構。省國資委黨委履行省委規定的職責。 一、職能轉變 (一)轉移的職責。 將審批企業工資總額預算等依法應由企業自主經營決策的...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推進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字〔2015〕146號)要求,現制定實施計畫如下:一、實施範圍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範圍是省國資委尚未履行出資人職責的省屬企業國有資產,具體包括省直單位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
關於印發《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的通知 財企[2009]94號 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有關國有股東、上市公司: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境內證券市場轉持...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外國專家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是山東省施行的規定。中文名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外國專家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發布單位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
負責研究提出完善全省企業國有產權管理的意見,擬訂企業國有產權管理的制度辦法。承擔所監管企業產權登記、轉讓、劃轉、處置等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備案和監督檢查工作。審核所出資企業資本金變動、發債方案。監督、規範企業國有產權交易。六、企業改革處 負責擬訂所出資企業合併、合資等重組方案,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