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濱州地區民政局是濱州地區行署的工作部門,建於1950年,辦公地址在渤海六路南首,東鄰渤海革命烈士陵園,西貼渤海六路,南接秦台乾溝,北靠地區外貿車隊,建築面積4500平方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濱州地區民政局
- 直屬單位:濱州地區行署
- 機構設定:辦公室,優憮科,人事科等
- 機構職能:協調擁軍優屬,協調救濟款物等
簡介
其主要職責是
組織機構
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督辦、政務公開和信訪工作;承擔民政信息管理工作;承辦相關新聞發布工作;承擔民政工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及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擬訂全市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因公傷亡人員褒揚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革命烈士褒揚工作;核准我軍被俘去台人員回大陸定居;核准退役軍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等有關人員傷殘等級;審核市以上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指導全市優撫事業單位建設。
擬訂全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轉業士官、復員幹部、跨市異地安置退役士兵檔案的接收、審核和移交,協調有關部門制定下達安置計畫,指導安置工作;指導全市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和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全市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訓工作。
擬訂全市救災工作政策措施;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承辦災情核查、統計上報和發布工作;承辦中央和省、市下達的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農村災民毀損房屋恢復重建和災民生活救助;承辦市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救災捐贈;擬訂減災規劃,承擔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擬訂全市社會救助工作規劃和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工作,並承辦中央、省和市財政相關補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各地社會救助政策和救助資金的落實;指導農村敬老院的建設與管理;承擔全市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參與擬訂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關政策。
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擬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建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推動城鄉社區建設,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
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承辦縣、鄉鎮的設立、撤銷、更名、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調查、論證和申報工作;承辦一個鄉鎮區域內村的分設、裁併、更名、遷移的業務指導和備案工作;組織實施市內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辦市際邊界爭議的調查、協商和申報工作;負責縣際邊界爭議的調查、協調,並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解決方案。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全市婚姻登記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全市涉外、涉港澳台居民、華僑婚姻登記工作;承辦全市涉港澳台居民、華僑收養登記工作;承辦全市經營性公墓的調查、論證和申報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政策;指導全市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設;擬訂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實施辦法,指導、管理福利彩票發行工作;擬訂社會福利企業扶持和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擬訂全市民政事業資金管理辦法和民政財務管理制度;分配管理民政事業資金和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局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民政統計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民政系統人員培訓規劃;負責推進全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