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文明村鎮考核標準》是山東省政府為進一步規範省級文明村鎮推薦、評選和考核工作,加強對全省各級文明村鎮的管理,推進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深入開展,根據《山東省文明村鎮建設管理條例》制訂的標準。
1、根據創建文明村鎮工作實際,考核標準共設定組織領導、經濟發展、道德風尚、社會事業、文化生活、基礎設施、生活方式、社會治安、環境衛生、文明創建10個測評項目,40條測評內容,滿分為100分。
2、省級文明村鎮考核主要採用實地考察、材料審核的方法。
3、省級文明單位的考核評價,應按照本標準,結合本地、本系統和單位實際科學進行,在全面評價的基礎上,著重考察鄉村文明行動特別是城鄉環衛一體化工作的落實情況。
項目 | 序號 | 評分標準 | 計分 | |
省級文明鎮(鄉) | 省級文明村 | |||
Ⅰ-1 組織領導 (10分) | Ⅱ-1 | 鎮(鄉)黨委、政府堅定執行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各項組織制度、工作制度、學習制度健全完善。 | 村兩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強有力,重大事項實行民主決策,村務管理等各項制度健全,村務財務每月公開一次。 | 3 |
Ⅱ-2 | 鎮(鄉)領導班子開拓創新,民主管理,科學決策,執政為民,黨員幹部以身作則,廉潔奉公,團結協作,服務意識強,民眾威信高,幹群關係融洽和諧。 | 村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充分發揮,村幹部廉潔自律、作風民主、辦事公道,無違法違紀行為,幹群關係融洽。 | 4 | |
Ⅱ-3 | 有創建文明鎮(鄉)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實現組織領導、工作人員、資金投入、管理協調、監督激勵“五到位”。 | 文明創建活動有組織、有規劃、有措施,有投入,做到制度化、經常化。 | 3 | |
Ⅰ-2 經濟發展 (7分) | Ⅱ-4 | 注重統籌城鄉發展,調整產業結構合理,鎮(鄉)經濟快速健康穩定發展。 | 發展經濟思路明確,結構合理,目標符合當地實際。 | 2 |
Ⅱ-5 | 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加大農業投入,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全面提高,主要經濟指標居本縣(市、區)領先水平。 | 農民生產條件明顯改善,集體經濟逐步壯大,達到小康村標準。 | 3 | |
Ⅱ-6 | 農民收入逐年增加,農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 | 農民人均純收入居本地前列。 | 2 | |
Ⅰ-3 道德風尚 (11分) | Ⅱ-7 | 加強以“道德講堂”為主要形式的思想道德教育陣地建設,思想道德教育活動有計畫、有內容、有成效。 | 加強以“道德講堂”為主要形式的思想道德教育陣地建設,思想道德教育活動有計畫、有內容、有成效。 | 3 |
Ⅱ-8 | 認真貫徹落實《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深入學習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廣泛開展道德模範、身邊好人評選表彰和學習宣傳,社會風氣健康向上,形成尊老愛幼、夫妻和睦、鄰里友善、助人為樂、誠實守信的人際關係,知榮辱、講正氣、促和諧蔚然成風。 | 認真貫徹落實《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深入學習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村風民風健康向上,形成尊老愛幼、夫妻和睦、鄰里友善、助人為樂、誠實守信的人際關係,知榮辱、講正氣、促和諧蔚然成風。 | 3 | |
Ⅱ-9 |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切實加強,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行之有效,建有鄉村學校少年宮。 | 建有道德評議會等民眾組織並充分發揮作用,村規民約健全完善。 | 2 | |
Ⅱ-10 | 建立常態化的志願服務制度,大力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學習雷鋒、關愛他人、提升自己”的志願服務理念廣泛普及。積極組織開展送溫暖、獻愛心活動,能夠幫助孤寡老人、留守婦女、留守兒童等弱勢群體解決生活困難。 | 積極組織開展送溫暖、獻愛心等志願服務活動,能夠幫助孤寡老人、留守婦女、留守兒童等弱勢群體解決生活困難。 | 3 | |
Ⅰ-4 社會事業 (10分) | Ⅱ-11 | 堅持開展科普活動,大力推廣致富實用技術,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等手段,拓展致富信息渠道。 | 有計畫地組織開展科普知識和農村實用技術培訓,村民普遍掌握一門以上實用技術。 | 1 |
Ⅱ-12 | 尊師重教,積極發展教育事業,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100%,無青壯年文盲。 | 尊師重教,義務教育入學率達 100%,鞏固率達99%以上,兒童入園率達到95%以上。 | 2 | |
Ⅱ-13 | 健全衛生保健網路,落實衛生防疫措施,建立農村醫療社會保障體系,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全面普及,參合率達到95%以上,民眾普遍享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全面普及,參合率達到95%以上,村民普遍享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 2 | |
Ⅱ-14 | 深入紮實地做好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加強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管理,出生政策符合率達標。 | 定期開展健康知識和計畫生育宣傳,出生政策符合率達到100%。 | 3 | |
Ⅱ-15 | 落實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享有養老保障的人口比重達到80%以上,困難弱勢群體得到及時關心救助,農村“五保戶”供養率達到國家標準。 | 落實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享有養老保障的人口比重達到80%以上,農村困難弱勢家庭(人口)得到及時關心救助,農村“五保戶”供養率達到100%。 | 2 | |
Ⅰ-5 文化生活 (12分) | Ⅱ-16 | 鎮(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健全,文化、體育設施完善,“農家書屋”達到省級標準。 | 文化大院、農家書屋(圖書室)、文體廣場等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完善,在村內顯著位置建有宣傳欄、科普欄、公開欄。 | 2 |
Ⅱ-17 | 堅持開展民眾性文體活動、讀書活動,民眾精神文化生活豐富多彩、健康向上,農民民眾心理衛生得到關懷。 | 經常組織開展民眾性文化活動和全民健身活動,農民民眾參與率高。 | 3 | |
Ⅱ-18 | 農村數字信息網路利用率高、覆蓋面廣,有線電視入戶率、網際網路入戶率高於當地平均水平。 | 農村數字信息網路利用率高、覆蓋面廣,有線電視入戶率、網際網路入戶率高於當地平均水平。 | 2 | |
Ⅱ-19 | 地域文化特色鮮明,有相對固定的民間文體隊伍,民間優秀文化得到保護和傳承。在春節、清明、端午、中秋等傳統節日期間,開展“我們的節日”主題活動,以多種形式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 地域文化特色鮮明,有相對固定的民間文體隊伍,農村民間優秀文化得到保護和傳承,能夠利用傳統節日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 3 | |
Ⅱ-20 | 無違法經營的遊戲廳、網咖、歌舞娛樂廳,無低俗、媚俗、庸俗文藝演出,無反動、黃色、迷信等文化音像製品流傳。 | 無違法經營的遊戲廳、網咖、歌舞娛樂廳,無低俗、媚俗、庸俗文藝演出,無反動、黃色、迷信等文化音像製品流傳。 | 2 | |
Ⅰ-6 基礎設施 (8分) | Ⅱ-21 | 制定並嚴格實施鎮(鄉)建設總體規劃,建設布局合理,科學、合法、節約用地。鎮(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公用設施配套。 | 村莊建設規劃科學合理,道路、通訊、電力、供水、排水等基礎設施配套完善。 | 3 |
Ⅱ-22 | 鎮(鄉)道路全部硬化,公共場所路燈安裝率100%,所轄村莊建成文明一條街比例達60%以上。 | 村內道路全部硬化,建成文明一條街,公共場所路燈安裝率100%。 | 2 | |
Ⅱ-23 | 自來水普及率達到100%,水質合格率達到國家標準。 | 自來水普及率達到100%,水質合格率達到國家標準。 | 1 | |
Ⅱ-24 | 鎮(鄉)道路日常維護、公共設施管理使用等方面制度完善,責任明確、管理有序。 | 村莊道路日常維護、公共設施管理使用等方面制度完善,責任明確、管理有序。 | 2 | |
Ⅰ-7 生活方式 (7分) | Ⅱ-25 | 積極指導農村建立健全道德評議會、紅白理事會、禁賭禁毒協會等民眾組織,並充分發揮教育引導作用。 | 紅白理事會、禁賭禁毒協會等民眾組織健全,能夠充分發揮教育引導作用。 | 2 |
Ⅱ-26 | 無封建迷信,無陳規陋習,婚喪嫁娶大操大辦現象基本杜絕。火化率達到100%。 | 無封建迷信,無陳規陋習,婚喪嫁娶無大操大辦現象。火化率達到100%。 | 2 | |
Ⅱ-27 | 大力開展“新農村新生活”教育培訓活動,倡導健康、文明、科學的生活方式,廣大民眾崇尚科學、移風易俗形成氛圍。 | 大力開展“新農村新生活”教育培訓活動,村民自覺崇尚科學、移風易俗,生活方式科學、文明、健康。 | 3 | |
Ⅰ-8 社會治安 (9分) | Ⅱ-28 | 民主法制教育經常化、制度化,幹部民眾法制觀念強,自覺遵紀守法,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 | 普法教育深入開展,村民遵紀守法意識強,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 2 |
Ⅱ-29 | 民眾的正當權益得到有效保障。社會管理各項措施落實,治安防範網路健全,社區警務工作紮實,治安形勢平穩。 | 人民調解委員會、治保組織健全並能夠及時化解矛盾,村民糾紛調解成功率達到98%以上,無影響惡劣的村民糾紛。 | 3 | |
Ⅱ-30 | 社會治安秩序良好。無重大群體性治安事件,無重、特大刑事案件,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無拐賣婦女兒童現象,無黑惡勢力和“黃賭毒”醜惡現象,無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動。 | 社會治安秩序良好,無濫砍盜伐、濫占耕地的情況,無越級上訪、集體上訪事件。無刑事案件、安全事故發生,無黑惡勢力和邪教活動,無黃、賭、毒等社會醜惡現象。 | 4 | |
Ⅰ-9 環境衛生 (14分) | Ⅱ-31 | 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始終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單位放在創建活動的突出位置。 | 注重生態文明建設,積極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村莊。村莊及周邊綠化好,主要街道全部綠化。 | 3 |
Ⅱ-32 | 鎮(鄉)環境衛生制度健全、設施完備,駐地按規定配備衛生保潔員,實行衛生“三包”機制,垃圾實現鎮清運、縣處理。 | 按規定配備衛生保潔員,實行衛生“三包”機制,有垃圾收集設施,實現村收集、鎮清運、縣處理,形成長效機制。 | 3 | |
Ⅱ-33 | 按照鄉村文明行動要求推進連片整治,鎮(鄉)駐地綠化、美化、淨化,無髒、亂、差現象,轄區村莊環境整潔。 | 按照鄉村文明行動要求推進環境整治,村內無污水亂排、禽畜亂跑、糞土亂堆、秸稈亂垛,村莊周邊無垃圾死角,無亂搭亂建現象。 | 3 | |
Ⅱ-34 | 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轄區內企業污染物全部達標排放,無污染事故發生。 | 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村屬企業污染物全部達標排放,無污染事故發生,村內無露天焚燒垃圾、秸稈等污染環境現象 | 3 | |
Ⅱ-35 | 牢固樹立生態文明觀念,珍惜自然資源,維護生態平衡,無濫墾、濫伐、濫采、濫挖現象,無破壞生態事件,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 農戶家庭衛生整潔,村民衛生習慣良好,能夠自覺維護村莊環境。 | 2 | |
Ⅰ-10 文明創建 (12分) | Ⅱ-36 | 深入開展“鄉村文明行動”,鎮(鄉)活動組織機構健全,設有“鄉村文明行動”工作站,有工作規劃、具體措施和階段性目標。 | 深入開展“鄉村文明行動”,村設有“鄉村文明行動”指導員,有工作規劃、具體措施和階段性目標。 | 3 |
Ⅱ-37 | 有精神文明建設公益廣告、宣傳欄等宣傳設施。 | 村內宣傳欄、公開欄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創建內容。 | 2 | |
Ⅱ-38 | 文明信用戶、星級文明戶、好媳婦、好婆婆、好鄰居及文明生態村鎮等創建活動普遍開展,活動規範,參與面廣,文明戶創建率達到90%以上。 | 文明信用戶、星級文明戶、好媳婦、好婆婆、文明生態村等創建活動普遍開展,活動規範,參與面廣,文明戶創建率達到90%以上。 | 3 | |
Ⅱ-39 | 突出抓好誠信建設,各個行業基層站所、各種服務視窗恪守職業道德,服務規範高效,堅決杜絕坑農、害農現象。 | 突出抓好誠信建設,堅決杜絕坑農、害農現象。 | 2 | |
Ⅱ-40 | 精神文明建設先進評選條件和獎勵辦法科學合理、切實可行。 | 精神文明建設先進評選條件和獎勵辦法科學合理、切實可行。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