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實施辦法》是山東省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實施辦法
- 施行地區:山東省
《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實施辦法》是山東省制定的辦法。
《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規範(試行)》是山東省發布的檔案。 為了規範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依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54號)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工商總局)《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工商...
本規範所稱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是指對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實施信用約束、部門聯合懲戒,並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以下簡稱“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本規範所稱行政處罰,是指全國各級工商部門對我省工商部門...
規定2021年7月30日發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2014年8月19日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71號公布的《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暫行規定》同時廢止。發布信息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45號 《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規定》...
第三條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公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應當遵循合法、客觀、及時、規範的原則。第四條 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是指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案件的相關信息和依照法律法規應當公開的...
山東)向社會公示。第十七條抽查檢查中發現市場主體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應及時移交有管轄權的部門依法查處。第十八條本細則由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第十九條本細則自2017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5月14日。
各相關處室、信息中心負責確定、製作、更新、審查、發布本部門起草制定的規範性檔案、本部門的執法依據及相關信息,辦理申請事項和協調確認。(二)制度規範建設情況。省工商局制定了《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山東...
第四條 工商部門對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市場主體,應當在年度報告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工商綜合業務系統自動歸集,製作《經營異常名錄(狀態)審批表》和《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決定書》,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以下...
同時,對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各聯合懲戒備忘錄牽頭部門推送的其他部門的行政許可信息、行政處罰信息、聯合懲戒(激勵)信息和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要通過綜合業務系統準確、完整地記於企業名下,並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及時向...
各民主黨派省委,省工商聯。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1年2月10日印發 附屬檔案1 山東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規章 一、《山東省科學技術保密實施細則》(魯政發〔1986〕114號)二、《山東省行政區劃管理辦法》(魯政發〔1988〕176號)三、《山東...
山東省衛生廳 山東省計畫生育委員會 山東省審計廳 山東省信息產業廳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 山東省環境保護局 山東省宗教事務局(山東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山東省廣播電視局 山東省體育局 山東省統計局 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東省新聞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