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信息
為進一步激發小球運動項目活力,促進小球項目全民健身活動開展、競技水平提高與相關體育產業發展,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1〕5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中辦發〔2015〕39號)精神,參照《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和《中國足球協會調整改革方案》,制定本方案。
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根據政社脫鉤、管辦分離的要求,全面調整改革省小球運動管理中心,推動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創新,形成依法自治、民主協商、行業自律的協會組織,建立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我省實際的管理模式,激發內在活力和發展動力,推動全省小球運動健康可持續發展。
主要目標
1.按照政社分離的原則,將省小球運動項目各單項協會,聯合組成省小球運動聯合會。撤銷省小球運動管理中心事業單位建制,按規定收回事業編制,註銷事業單位法人,實現小球運動項目由事業單位管理向社團管理轉變。
2.創新省小球運動聯合會組織架構和管理模式,明確定位和職能,最佳化領導機構,健全組織體系,建立起專業高效、系統完備、民主開放、運轉靈活、法制健全、保障有力的社團運行體制機制。
3.支持省小球運動聯合會整合資源,推廣普及各運動項目,打造品牌賽事,擴大社會參與度,大力開展全民健身運動,增強人民體質,提高競技水平,培育產業市場,推動我省小球運動更好更快發展。
主要任務
明確定位
省小球運動聯合會承擔棒球、曲棍球、壘球、網球(軟式網球、籠式網球)、高爾夫球、保齡球、擲球(草地滾球、指彈球、沙狐球)、
檯球、藤球、壁球、毽球、板球、門球、馬球、高智爾球、木球、柔力球等17個運動項目的普及提高工作,是公益性、專業性、權威性和代表廣泛的全省性小球運動領域的社團法人,是負責小球項目普及與提高工作的全省性自律機構,是代表山東參加國內、國際小球運動組織的社會團體,是省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
省小球運動聯合會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體育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承接政府轉移的相關職能,推廣全省小球運動,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培養培訓小球運動人才,完善小球運動競賽體系,組建管理省小球各項目運動隊,代表山東參加國內外各類小球運動賽事,具有對所轄項目的辦隊自主權和所轄項目單項賽事的立項、組織、管理、監督等職權。
組織體系
省小球運動聯合會接受省體育局的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省內各地、各行業小球運動協會參照省小球運動聯合會管理體制調整組建,依照省小球運動聯合會章程以團體會員名義加入省小球運動聯合會,接受省小球運動聯合會的行業指導和管理。
財務資產
省體育局負責組織對省小球運動管理中心進行資產清查並委託中介機構進行財務審計,在形成資產清查結果和財務審計報告的基礎上,向省財政廳提出資產處置申請;省財政廳依據相關規定辦理。改革過程中,在明晰產權歸屬的基礎上,省體育局保障省小球運動聯合會使用的現有場地、設施、設備達到正常使用標準;改革結束後,涉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的相關問題,按照省行業協會脫鉤有關政策執行。
省小球運動聯合會組建完成後,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單獨建賬、獨立核算;實行財務公開,上一年度財務報告與下一年度財務計畫和預算須向聯合會會員代表大會報告、接受審議。由獨立的審計機構負責對聯合會定期進行財務審計,審計結果接受聯合會會員代表大會及社會監督。
管理制度
在省小球運動聯合會組建過程中,積極穩妥地做好相關人員的身份轉換和工作安排:
1.省小球運動聯合會按照社團組織管理有關規定,組建省小球運動聯合會秘書處,為其日常辦事機構,秘書處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納入社團管理。
2.原省小球運動管理中心32名運動員編制調整到省體育訓練中心,省體育訓練中心代管運動員組織人事工資關係;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按原事業經費標準和渠道保持不變,每年按時撥付省體育訓練中心,並由省小球運動聯合會專用。其他16名事業編制由省機構編制部門收回。
3.原省小球運動管理中心在編在崗人員,在徵求個人意願基礎上,由省體育局黨組研究做出一次性選擇去留安排。選擇進入省小球運動聯合會的,原在編在崗人員不再保留事業身份,可繼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選擇不進入省小球運動聯合會工作的,由省體育局在系統內安排工作;安排到事業單位超編的,可相應增加編制。已經退休的人員,由省體育訓練中心進行服務和管理。
4.省小球運動管理中心撤銷時,即與現聘用人員自然解除所簽契約。省小球運動聯合會要最佳化內部機構設定與人員崗位設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與專職人員簽訂勞動契約,工資待遇可參照國家和省對事業單位的有關標準執行或按照企業化管理方式自行制定。轉制後新進人員,在屬地參加企業各項社會保險。建立完善績效考核方式方法,形成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公平競爭、同工同酬的選人用人機制。
5.省小球運動聯合會要廣納賢才,加強各類人才隊伍建設,積極吸收小球運動、體育管理、經濟、法律、媒體、國際專業交流等領域優秀人才充實工作隊伍,不斷最佳化人才隊伍結構,提高人員整體素質。
自身建設
省小球運動聯合會要按程式制定完善章程,確保工作規範化和行業治理民主化、法制化、科學化;領導機構要體現廣泛的代表性和專業性,由省體育行政部門代表、地方及項目協會代表、專業人士、社會人士等代表組成。要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以章程為核心的內部管理制度,健全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有關會議制度,建立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衡又相互協調的運行機制,形成覆蓋全省、組織完備、管理高效、協作有力、適應現代小球運動發展需要的協會管理體系。
配套政策
(一)省小球運動管理中心改革過程中,按照中發〔2011〕5號和中辦發〔2015〕39號檔案精神,原有資金供給渠道不變。
(二)政府交辦的相關任務,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對省小球運動聯合會給予經費保障。省小球運動聯合會享受國家和省關於協會學會承接政府轉移職能的相關政策。參照《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體育總局向中國足球協會購買服務有關事項的意見》(財辦教〔2015〕82號),省財政取消對省小球運動聯合會的直接撥款,通過省體育局向省小球運動聯合會購買服務的方式予以支持。購買服務內容主要包括省小球項目運動隊管理、小球項目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全省性和跨區域小球運動普及推廣活動的組織與承辦等。省體育局每年根據小球運動改革發展和省小球運動聯合會履行受託職責需要,在目錄範圍內研究提出向省小球運動聯合會購買服務的具體項目、內容、金額等,按程式報請有關部門審定後,與當年體育部門預算一併報省財政廳審核批覆,按照政府購買服務有關規定向省小球運動聯合會購買服務。省體育局要加強購買服務監管和績效評價工作,並將評價結果作為以後年度確定購買服務項目的參考依據。
(三)支持省小球運動聯合會註冊成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下屬商務公司,納入山東省體育產業發展引導基金參股子基金投資備選項目庫。鼓勵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力量和個人捐贈投入小球事業發展,對符合條件的捐贈,可依法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四)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小球基礎設施建設,對符合條件、適宜採取PPP模式的項目,按照有關規定納入省級PPP項目庫。規劃建設省小球運動培訓學校,支持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學校建設。學校建成後,由省小球運動聯合會運營管理。省體育局對培訓學校建設給予扶持,將學校的運營管理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支持省小球運動聯合會依託培訓學校,加強小球項目各類從業人員和青少年後備人才培養工作。
(五)對省小球運動聯合會承擔的山東參加奧運會、亞運會、全運會等項目的訓練比賽任務,省體育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給予保障。對省小球運動聯合會開展業餘訓練、設施建設、人才培訓等方面給予大力扶持,推動我省小球運動全民健身項目和競技體育協調發展。鼓勵省小球運動聯合會逐步申辦重大國內、國際賽事。
(六)省小球運動聯合會在對外交流合作中享有充分的自主權。支持省小球運動聯合會在對外交流等事務中,發揮協調、指導、諮詢、服務作用。鼓勵省小球運動聯合會積極搭建促進業務交流、賽事合作、人才引進和輸出、投資等服務平台,幫助其開拓國內外市場。
(七)省小球運動聯合會改革時獲得的扶持政策和資源,後續其他協會改革有所突破的,經省體育局和省小球運動聯合會協商,報有關部門同意後,可予追加獲得。
加強領導
省小球運動聯合會成立黨組織,隸屬省體育局社會組織黨委,省體育局黨組要加強工作指導。省小球運動聯合會黨組織要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省小球運動聯合會專職工作人員中的黨員,其組織關係轉入省小球運動聯合會黨組織,參加省小球運動聯合會黨的組織生活。要深入細緻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保障幹部職工合法權益,確保改革期間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
組織實施
本方案公布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抓緊落實相關政策和配套措施。省體育局黨組負責制定關於省小球運動聯合會改革後黨建工作管理體制調整實施辦法;省體育局負責制定省小球運動聯合會改革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的具體措施。
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統一思想,全力支持省小球運動管理中心調整改革工作。要各司其職,密切協作,確保省小球運動管理中心調整改革順利進行,促進省級單項體育協會改革發展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