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實施《社會力量辦學條例》辦法在2001.12.19由山東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實施《社會力量辦學條例》辦法
- 頒布時間:2001年12月19日
- 實施時間:2001年12月19日
- 頒布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
山東省實施《社會力量辦學條例》辦法在2001.12.19由山東省人民政府頒布。
山東省實施《社會力量辦學條例》辦法在2001.12.19由山東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辦學,加強對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維護舉辦者、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力量辦學事業的健...
山東省社會力量辦學暫行辦法 (1985年12月18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九條關於“國家鼓勵集體經濟組織、國家企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依照法律規定舉辦各種教育事業”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一條社會力量辦學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組成...
社會力量辦學是指在政府教育部門許可的情況下,為減少政府負擔,促進教育發展,集合社會各方面力量開辦學校的教育推廣方式。辦學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鼓勵社會力量辦學,維護舉辦者、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師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一、山東省實施《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細則。二、山東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三、山東省私營企業管理暫行規定。四、山東省實施《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若干規定。五、山東省海域使用管理規定。六、山東省實施《社會力量辦學條例》辦法...
山東教育發展山東教育發展 課程改革 政策法規文章列表 國家教育委員會關於實施《社會力量辦學條例》若干(國家教委,2008-10-09)社會力量辦學條例(國務院,2008-10-09)平度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學前教育發展的意見(辦公室,2008-10-09)中華...
《社會力量辦學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國務院頒布,並於1997年10月1日正式實施。貫徹實施《條例》,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工作,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有組織、有步驟地做好工作。現就貫徹落實《條例》的...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合肥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暫行辦法》(合政〔1993〕111號) 同時廢止。地方規章(類別)
第二十六條 農村鄉(鎮)政府、村民委員會籌集資金舉辦的幼稚園、中國小校和農民文化技術學校,仍按公辦學校實施管理,不適用本辦法。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省人民政府1996年印發的《青海省社會力量辦學若干規定》同時廢止。
第一條 為了鼓勵、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辦學,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教育需求,維護辦學者、就學者、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社會力量辦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
2000年11月30日徐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制定 2000年12月24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源檔案 一、在第一條的“和”後“有”之前增加“國務院《社會力量辦學條例》等”。二、第...
西藏自治區實施《社會力量辦學條例》辦法在1998.12.23由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經1998年9月29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第一條 為了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辦學,維護舉辦者、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師及其他...
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根據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社會力量辦學工作。第六條 申請設立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實行分級分類審批,其設定條件和審批辦法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第七條 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應當向教育行政部門繳納一定的...
第一條:為了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辦學,維護舉辦者、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師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力量辦學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務院《社會力量辦學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
社會力量辦學事業發展金面向社會籌集,具體辦法由省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第二十九條 教育機構收取學雜費應本著以收抵支、略有節餘的原則,不得以辦學為名濫收費。第三十條 社會力量辦學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或有關行政管理...
社會力量舉辦的教育機構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第三十條 省、市(地區)、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多渠道籌措資金,設立社會力量辦學事業發展金,用於社會力量辦學事業。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三十一條 社會力量...
第十二條 專門招收流動兒童少年的學校、簡易學校和全日制公辦中國小附屬教學班(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國務院發布的《社會力量辦學條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三條 凡招收流動兒童少年就學的學校和全日制公辦中國小附屬教學班(組),均...
與同處沿海地區的其他諸省不同,受傳統習慣意識的束縛,山東的民辦教育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前開拓性不足,發展相對緩慢。民辦教育理論研究和探索也比較落後,有創造性的理論探索與創造不多。以1997年《社會力量辦學條例》的頒布為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