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基層中國小教師高級職稱評審條件指導標準》旨在明確在山東省基層中國小增設基層中國小教師高級職稱及評定範圍和條件;由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2019年12月25日,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人社廳聯合印發《山東省基層中國小教師高級職稱評審條件指導標準》明確,在山東省基層中國小增設基層中國小教師高級職稱,名稱為...
第六條申報評審中國小教師職稱,必須符合《山東省中國小教師水平評價基本標準條件》中規定的標準條件和要求。第七條中國小教師申報評審職稱,須個人提出申請,按要求填寫...
《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試行辦法》(國人部發〔2006〕70號)及有關規定,結合中國小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要求和中國小實際,修訂了《山東省中國小崗位設定結構比例指導標準...
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二)完善評價標準。適應實施素質教育和課程改革的要求,著眼於中國小教師隊伍長遠...
正高級教師評價條件和評價辦法,由省教育廳細化制定。第二章 總體要求第五條堅持以德為先導向。把踐行《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作為教師職稱晉升的首要條件,強化對...
1.中國小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標準,是中國小教師職稱評審的重要基礎和主要依據。 中國小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標準,要適應實施素質教育和課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體現中...
深化中國小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圍繞健全制度體系、拓展職業發展通道、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機制、形成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以社會和業內認可為核心、覆蓋各類中國小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