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的意見

2006年10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06〕91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加快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意義;因地制宜,科學制定發展規劃;加大資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強化技術創新,提高科技開發水平;加強隊伍建設,完善服務體系;切實加強對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建設的組織領導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的意見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魯政辦發〔2006〕91號
  • 印發時間:2006年10月30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06年10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的意見》。

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的意見
魯政辦發〔2006〕91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6〕1號)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魯發〔2006〕1號)精神,大力普及農村沼氣,積極發展適合農村特點的清潔能源,進一步加快全省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意義
沼氣可再生能源作為清潔能源,是未來可持續能源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是發展循環經濟、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措施,對改善能源結構、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保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各地認真貫徹“因地制宜、多能互補、綜合利用、講求效益”和“開發與節約並舉”的農村能源建設方針,大力發展以農村沼氣為重點的可再生能源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我省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還存在發展不平衡、投入少、服務體系不完善、產業化運作水平低等問題。各級、各部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快發展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意義,切實抓緊、抓好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建設。
二、因地制宜,科學制定發展規劃
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建設,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資源利用率、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保護農業生態環境為目標,突出戶用沼氣、大中型沼氣工程和太陽能利用等重點,按照因地制宜、民眾自願、分類指導、建管並重、注重效益的原則,努力實現農村沼氣發展與畜禽養殖、庭院經濟開發、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及農村小城鎮建設的結合。要強化政府引導,加大政策扶持,狠抓措施落實,促進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建設快速健康發展。力爭到2010年,全省新建戶用沼氣180萬戶,總量達到230萬戶以上;新建大中型沼氣工程2000處,總量達到2110處以上;年消化農作物秸稈和人畜排泄物8600萬噸,年產沼氣14.4億立方米,使適宜地區25%以上的農戶用上沼氣,另有800多個畜禽養殖場和農產品加工企業使用沼氣能源;太陽能熱水器年增200萬平方米,總量達到1600萬平方米。同時,在適宜地區積極開發利用風能、地熱等可再生能源。
各地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當地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並納入“十一五”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要堅持量力而行,尊重農民意願,有條件的地方應加快發展,提高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的普及率。畜牧養殖區、糧食主產區、山區要充分利用資源優勢,重點發展農村戶用沼氣,並建設大中型沼氣工程。要結合新村建設、中國小校舍改造,積極建設太陽能暖房,配套安裝太陽能熱水器。風力資源豐富的地區要積極推廣風力發電和風力提水。
三、加大資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要建立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在積極爭取國家扶持的同時,從2006年開始,省財政增加專項資金用於扶持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建設,省級專項資金重點用於經濟欠發達地區、重點水源區、面源污染重點治理區域和生態環境重點保護區。各級也要落實專項資金予以扶持。要增加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開發等支農資金用於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建設的投入。對列入國家或省農村戶用沼氣建設計畫的項目,採取“民辦公助”方式給予補助。建設大中小型沼氣工程,集中供氣覆蓋農戶的,按照規模大小優先給予扶持,供氣價格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核定。利用可再生能源發電的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優先審批、上網,並給予補貼。對投資開發沼氣等可再生能源的企業,在建設和運營過程中,按規定減免相關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建設沼氣等可再生能源工程(生產)用地,可優先辦理建設用地使用審批手續。
四、強化技術創新,提高科技開發水平
進一步提高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自主創新能力,支持科研院所及可再生能源骨幹企業進行技術攻關,對大中型沼氣工程、秸稈生物氣化、秸稈燃氣發電、沼氣壓縮、提高沼氣產氣率、太陽能製冷以及光伏發電等技術,要加大科技攻關力度,力爭取得新突破。對綜合利用農業廢棄物開發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屬《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資源而生產的產品所得,自經營之日起,按國家稅法規定減免企業所得稅。其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按國家稅法規定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積極引進國內外沼氣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成果,重點解決制約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套用中的關鍵技術問題,不斷提高科技開發水平,利用國外先進技術和成熟經驗,加快農村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推廣步伐。要積極創新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新模式、新途徑和新機制,力求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等方面實現新突破。各級、各有關部門對沼氣等可再生能源的技術攻關、成果轉化和推廣項目要優先立項,重點扶持。要增加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在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的立項比例。對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增值稅稅收政策。
五、加強隊伍建設,完善服務體系
各地要進一步加強農村能源管理與服務組織建設,充實人員,提高素質,鄉(鎮)農技推廣機構要有專人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技術服務工作。重點鄉(鎮)要發揮農技站的人才和技術優勢,指導農民建立農村能源服務組織。要加強技術培訓,加快普及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建設的基礎知識。積極推行職業資格就業制度,重點抓好農村沼氣工職業技能培訓和鑑定工作,實行持證上崗,專業興建。大中型沼氣工程的設計與施工必須由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推行以縣(市、區)為單位工程招標,擴大招標規模,降低建設成本,確保工程建設質量。鼓勵農民廣泛開展綜合利用,興辦各種形式的技術服務組織。要逐步建立完善的市場化服務體系,大力開展各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實現產業化發展、物業化管理和社會化服務,確保農民長期得實惠。
六、切實加強對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建設的組織領導
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建設,事關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建設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把沼氣等可再生能源建設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予以表彰。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建設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積極研究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相關政策,組織搞好農村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計畫的編制,協助爭取國家沼氣等可再生能源建設項目;經貿部門要鼓勵和支持企業研發及推廣農村沼氣等新能源技術;財政部門要積極籌措建設資金,加強資金監督管理;審計部門要加強對項目資金的審計,確保資金合理使用;科技、環保等部門要給予積極配合;農業部門要科學編制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搞好技術指導,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加強項目管理,提高項目建設質量;農民教育和農民技能培訓部門要開設農村新能源建設及技術推廣專業課程,普及沼氣等相關能源知識;新聞宣傳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各種媒體,強化宣傳,不斷提高全社會對發展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建設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基層幹部、民眾開發利用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的自覺性,確保全省農村沼氣等可再生能源建設再上新水平。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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