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海上糧倉建設的實施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海上糧倉建設的實施意見

2014年12月3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4〕49號印發《關於推進海上糧倉建設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明確“海上糧倉”建設的總體思路和目標任務;加快培育“海上糧倉”建設主導產業;推進實施“海上糧倉”建設重點工程;著力構建“海上糧倉”建設支撐體系;加強對“海上糧倉”建設的組織領導5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海上糧倉建設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魯政辦發〔2014〕49號
  • 印發時間:2014年12月31日 
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海上糧倉建設的實施意見
魯政辦發〔2014〕49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隨著我省耕地、淡水資源等生產條件約束日趨突出,糧食持續增產的難度越來越大,糧食安全面臨嚴峻挑戰。海洋生物資源量大、面廣、可再生,發展漁業具有顯著的代糧、節糧、促糧作用和生態效應。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確保糧食安全的部署要求,統籌糧食安全與現代漁業建設,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推進“海上糧倉”建設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海上糧倉”建設的總體思路和目標任務
“海上糧倉”建設的總體思路是:堅持生態優先、以養為主,增殖、捕撈、加工、休閒漁業協同推進,著力培育五大主導產業,實施五大重點工程,構建五大支撐體系,推進漁業向生態化、規模化、組織化、標準化、品牌化轉型升級,不斷增強漁業綜合生產能力和市場競爭力,讓人民民眾吃上更多綠色、安全、放心的海洋食品。
目標任務是:建設全國優質高端水產品生產供應區、漁業轉型升級先行區、漁業科技創新先導區、漁業生態文明示範區。到2020年,力爭全省水產品總產量達到1000萬噸,蛋白質當量相當於糧食400億斤;全省人均水產品占有量達到100公斤,為城鄉居民提供40%的動物蛋白;漁業增加值占全省農業增加值比重達到20%以上,增殖漁業、休閒漁業等新興產業取得顯著發展,漁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10%以上;形成現代漁業科技開發和技術創新體系,構建具有國際水準、國內領先的漁業科技創新高地;逐步使海洋捕撈強度與漁業資源再生能力相適應,近海漁業資源枯竭問題得到有效遏制,生物多樣性逐步恢復。
二、加快培育“海上糧倉”建設主導產業
(一)提升水產養殖業。海水養殖要從岸基灘涂、淺海向深海、遠海拓展,積極發展大型抗風浪網箱養殖、大型可移動平台“養殖工船”綜合養殖。重視海洋藻類和耐鹽鹼蔬菜栽培,大力推廣藻、貝(魚)、參(鮑)生態立體養殖模式,建設一批萬畝、十萬畝生態方,鼓勵發展不投餌、不用藥的全生態鏈養殖。組織實施水產良種工程,重點建設大宗品種、出口優勢品種的遺傳育種中心和原良種場,打造省級海水、淡水養殖優良種質研發中心,培育一批“育、繁、推”一體化漁業良種繁育龍頭企業。著力培育優勢養殖產業,力爭經過5年努力,使海參、海帶全產業鏈產值均過千億元。
(二)做大漁業增殖業。科學增殖放流,修復海洋生態,恢復生物種群,走規範捕撈與資源養護相結合、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相統一的新型漁業發展道路。根據水域生態環境、資源狀況和養護需要,合理確定增殖功能區、增殖種類及規模。發揮濾食性魚類對水質的淨化作用,實行海湖河庫聯動,在內陸區域大力實施城市水系和飲用水源地“放魚養水”工程,每年實施30項省級生態放魚項目,在提供優質水產品的同時,保障水域生物多樣性和飲用水源地水質清潔。創新漁業增殖業投入機制,建立制度化、科學化、常態化、社會化的公益性放流制度,積極引導社會放流活動。鼓勵發展碳匯漁業,開拓低碳經濟發展新領域。實施海洋經濟生物底播增殖示範工程。最佳化人工魚礁建設布局,構建技術先進、特色鮮明、布局合理、效益顯著的人工魚礁增殖產業。到2020年,新建生態型人工魚礁區3萬公頃以上。
(三)最佳化海洋捕撈業。加快海洋裝備、捕撈技術現代化,控制近海捕撈,大力發展遠洋捕撈,加快捕撈業轉型升級。大力推進捕撈作業方式調整,壓減拖網、張網、耙刺等損傷性作業方式,積極扶持刺網、釣具等作業方式。鼓勵淘汰小型漁船、建造玻璃鋼漁船和大型冷凍漁船,實行漁船、漁機和漁具標準化改造,推廣節能、環保型漁船,提高海洋捕撈質量和效能。探索實施捕撈限額制度,選擇生態型人工魚礁區開展捕撈限額試點。推進老舊漁船報廢工作,鼓勵和規範利用報廢漁船建造人工魚礁。編制捕撈漁民轉產轉業規劃,落實扶持政策,切實解決好漁民生產生活問題。積極穩妥發展外海和遠洋捕撈業,有序開發外海漁業資源,發展壯大大洋性漁業,鞏固提高過洋性漁業。加強外海及遠洋捕撈科技研發,提高外海及遠洋漁業資源調查、探捕能力。堅持對外經濟援助與境外企業資源開發相結合,與外交援外聯動,統籌安排,有效參與國際漁業資源分配。
(四)做強水產加工業。以自主創新為引領,推動我省水產加工由以來料加工為主向以自有原料加工為主轉變,由常規加工向精深加工轉變,由單純加工向加工、物流、貿易融合轉變。重點扶持發展100家水產品加工龍頭企業,發展30個現代化水產品加工園區,到2020年全省水產加工產值達到2000億元。著重抓好海帶、海參、鮪魚、魷魚、三文魚、鱈魚、海洋調味品、冷凍食品等加工業發展,打造海洋食品加工產業集群。加強海洋生物技術研發與成果轉化,著力發展海洋功能性食品和化妝品、海藻肥、海洋生物新材料、海洋生物育種等,建設高水平的海洋生物產業基地。加大對低值水產品和加工副產物的高值化開發利用,推進水產品精深加工,在海洋抗腫瘤藥物、抗心血管病及抗放射性藥物、超高壓超低溫冷凍加工等領域的研發和產業化方面取得突破。創新水產品流通方式,發展連鎖經營、直銷配送、電子商務等新業態。
(五)拓展漁業休閒產業。發揮漁業休閒娛樂功能,推進漁業與旅遊業融合發展。利用島礁港灣沙灘、灘涂等自然資源以及漁村、漁港等人文資源,結合養殖基地、海洋牧場建設和增殖放流等漁業生產活動,實施多元化的精品休閒漁業項目,發展生產、觀光、垂釣、餐飲、娛樂、購物等一二三產業融合的綜合性休閒漁業。創建一批省級漁業公園。不斷傳承發展山東漁業特色文化。加強知名休閒漁業品牌創建,培育漁業餐飲品牌和水產品消費文化,發展現代休閒漁業產業集群。加大休閒漁業公益性設施建設的扶持力度,發展休閒漁業合作組織和行業協會,健全休閒漁業標準化服務體系。
三、推進實施“海上糧倉”建設重點工程
(一)現代漁業園區建設工程。著力在提高水平、培植特色上下功夫,把各類漁業園區打造成為“海上糧倉”主體區。整合優質魚產業、海洋經濟創新發展區域示範等涉海涉漁項目資金,集中支持建設10處“一園多主體”、全產業鏈、立體生態循環型的省級現代漁業示範園區。加大鹽鹼地和宜漁荒鹼地開發力度,加快建設黃河三角洲國家生態漁業基地,推行“上糧下漁”模式,在增加漁業生產能力的同時,拓展穩產高產優質糧田面積。結合園區建設抓好漁民專業合作社創建、重大技術措施套用、水產品精深加工及品牌培育等,集聚現代漁業發展要素,將園區打造成新型漁業經濟集成體。
(二)海洋牧場建設工程。實施以增殖放流、人工魚礁和藻場建設為主要內容的海洋牧場建設工程,恢復漁業資源,改善海域環境,把海洋牧場打造成為“海上糧倉”核心區。穩步擴大增殖放流規模,到2020年,公益性增殖放流量達到100億單位。不斷拓展海洋增殖種類,最佳化傳統種類放流,加大岩礁魚類放流,積極開展具有重要生態和經濟價值典型種類放流,打造魚、蝦、貝、藻多營養層級協調發展的增殖放流新格局。積極拓寬海洋增殖放流空間,開展貝類底播增殖,有序推進近海—50米以內8810平方公里海底漁業開發。啟動山東半島近岸海域生態場模擬實驗,實行整體性、系統性海洋水動力及生態型礁場、藻場、生物資源本底調查和科學論證。實行海域統一規劃、大規模海底造礁和立體生態養殖,打造30個海洋牧場示範區,規劃建設“9帶40群”人工魚礁場。
(三)遠洋漁業建設工程。實行“船隊+基地”發展模式,加快推動遠洋漁船更新改造,到2020年,打造500艘現代化、專業化遠洋船隊,培育10家大型遠洋漁業龍頭企業,全省遠洋漁業年產量達到40萬噸。完善遠洋漁業裝備和技術體系,加快建設遠洋漁船及關鍵設備研發與製造基地、遠洋漁業船員培訓基地,開展引進外籍遠洋漁業船員試點。堅持發展捕撈生產與完善產業鏈相結合,在印尼、斯里蘭卡、烏拉圭等國家和地區建設6處集產供銷和後勤補給為一體的海外綜合性漁業基地。積極參與國際公海漁業資源、南極磷蝦項目和世界海洋生物資源調查探捕,儲備遠洋漁業後備漁場。借力“海上絲綢之路”發展戰略,鼓勵遠洋漁業產品運回國內,豐富國內優質水產品市場。推動“海峽兩岸(蓬萊)漁業合作交流示範區”建設,依託中日韓自貿區,建設日韓漁貨貿易區,推進遠洋漁業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
(四)水產品冷鏈物流建設工程。依託大型水產品加工企業,合理布局建設水產品冷鏈物流基地和交易市場,構建完善的物流鏈和市場網,推動產銷融合、互促發展,為建設“海上糧倉”搭建流通貿易平台。依託重點漁港、水產品加工園區、企業大型冷凍倉儲設施等,加快建設國際水產品交易中心和冷鏈物流基地,全省集中打造4個遠洋漁業產品精深加工和冷鏈物流集群、20處全國重要的水產品物流集散基地。培育大型水產網路交易平台,發展水產品電子商務,推動水產品行銷向多元化轉變。做好“中國水產商務網”等水產網路交易平台的運行管理,做大中國(煙臺)鮪魚交易中心、威海海洋商品國際交易中心,探索建立山東水產品期貨交易中心,建成區域性水產品集散中心和價格形成中心。開展無公害水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水產品認證,加強水產品地理標誌註冊、登記和管理,推行產地標識和產品集體商標,形成一批在國內外具有較強影響力的知名商標,提升我省漁業品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五)休閒垂釣基地建設工程。推進漁業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將“海上糧倉”建設與海洋旅遊相結合,大力發展以休閒垂釣為主要方式的“海上採摘”基地。積極探索海洋牧場與休閒漁業結合的經營模式,統籌規劃投放新型礁、放流戀礁魚、建造標準船、美化海岸線、提供餐飲救助等相關服務。整合資金,形成疊加效應,扶持建設一批省級休閒垂釣示範基地,形成一批聚魚效果優良的“新生漁場”。提高生態型人工魚礁建設技術水平,著力開發新結構、新材料、新模式,提升漁業資源養護和聚魚效果。實現休閒海釣與濱海旅遊結合發展,推進海洋牧場市場化運營,培育一批休閒海釣精品項目,打造“漁夫垂釣”品牌,拉動休閒垂釣旅遊消費。到2020年,全省休閒垂釣及帶動相關行業年收入達到100億元。
四、著力構建“海上糧倉”建設支撐體系
(一)資源環境保護體系。建立漁業資源調查評估制度,從2015年開始,每5年開展1次漁業資源全面調查。將山東入海徑流生態極限值列為重大專題,開展深入系統研究,為科學調配入海徑流資源、維持海洋生物資源產卵期和育幼期基本生存環境、促進海洋生物資源恢復提供依據。加大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力度,建立健全養護管理制度,不斷提升養護效果。加強增殖放流和人工魚礁建設效果評價,構建科學的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效果評價體系。強化漁業生態安全管理,規範社會性放流行為,防止外來水生生物入侵。加強海洋自然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建設,保護重要水產種質資源和珍稀瀕危海洋生物。加快漁業水域保護立法,建立漁業基本水域保護制度,劃定岸線開發保護紅線,將重要的水生生物產卵場、索餌場、洄游通道劃定為常年禁漁區,將重要水產增養殖區、省級以上現代漁業園區等劃定為基本漁業水域和漁民基本生活用海保護區,實行強制保護。加強漁業生態環境監測,實施重點水域排污總量控制制度,嚴格控制陸源污染物排放。加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損害評估和生物多樣性影響評價,完善水域灘涂污染賠償制度。大力開展“護漁”等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各類電魚、炸魚、毒魚、使用禁用網具等破壞資源行為,保護漁業生物資源,維護海上漁業生產秩序。
(二)現代經營體系。培育壯大漁業龍頭企業,通過兼併、聯合、重組、控股等方式組建大型產業集團。通過“龍頭企業+合作社+漁戶”等模式,提高生產組織化水平。發揮漁業行業協會、專業協會的作用,把各類漁業生產經營主體組織起來,有序參與市場競爭。加快養殖水域灘涂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對於龍頭企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養殖用海,要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儘量延長養殖證使用期限,提供穩定的政策環境。鼓勵水域灘涂依法流轉,探索海面使用權和海域中層、海底使用權分離制度,走適合海水養殖特點的合作經營之路。積極實施漁業“走出去”戰略,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開發海外養殖、捕撈、加工、經貿等領域。
(三)科技支撐體系。集聚省內有關高校、科研機構的科研資源,加強與中央駐魯漁業科研機構的協調合作,發揮各類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台作用,建立“海上糧倉”建設技術體系、創新聯盟,形成中央、地方漁業科技協同創新機制,為“海上糧倉”建設提供科技支撐。實施漁業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突破漁業資源調查與監測、海洋生態場模擬實驗、現代海洋生物育種、現代漁業裝備與工程、深海及海底漁業開發、水產品健康養殖與質量安全保障等技術。實施漁業人才培養計畫,加強漁業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建立漁業科技創新激勵機制,加強漁業專利權、水產新品種權等產權保護力度,擴大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範圍。加大漁業科技推廣力度,構建層次分明、雙向互動的漁業科技推廣機制,積極推廣漁業“良種良法”、智慧型設備、物聯網信息技術等。
(四)公共服務保障體系。健全海洋觀測預報和防災減災機制,完善海洋災害應急預案,加強海洋漁業氣象服務,增強海洋防災減災保障能力。加強海上救助力量聯合協作,引導漁船編隊生產,加強休閒海釣漁船等新型漁業船舶的管理,提高漁船自救互救能力。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打牢漁村、企業等基層安全管理基礎。加快標準化漁港建設,重點完善碼頭、防波堤、護岸和漁政執法設施等公益性基礎設施,健全漁需物資供應、船舶維修、海產品加工、市場等經營性服務設施,提高漁港綜合服務能力。到2020年,全省建成40處沿海中心漁港、一級漁港。實施“百千萬漁船”更新改造工程,到2020年,完成對100艘遠洋漁船的更新改造、對1000艘國內漁船裝備的現代化改造、對10000艘木質漁船的玻璃鋼化改造。提高漁船安全設施裝備水平,加快建設漁船信息動態管理和電子標識系統,配備新型船用通訊導航、安全救助、定位避碰等設備,提高漁船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加快制定海洋生態損害賠償和損失補償、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等法規制度,加強伏季休漁、涉外漁業等執法管理,維護漁業秩序和漁民利益。加強漁業疫病防控,健全省、市、縣三級水生動物疫病防控機構與設備,形成疫病監控、預警、協調、應急處置和病害綜合防治體系。加強水產品質量監管能力建設,重點配套完善區域和專業水產品質檢中心,推動快速檢測設備的普及和套用,推行漁業標準化生產,完善產品市場準入、產地準出、質量追溯等制度,確保水產品食用安全。做強“膠東刺參質量保障聯盟”,打造山東優勢水產品牌。加強漁業信息服務體系建設,依託“海上山東”等網路平台,推進數據和信息整合共享,逐步建立養殖、科技、經濟、執法、環保、漁業資源等綜合管理信息系統。
(五)政策支持體系。各級政府要根據公共財政的要求,將“海上糧倉”建設納入公共財政支持體系,不斷加大財政投入。統籌現有各類資金,支持“海上糧倉”建設。區域戰略推進專項資金對“海上糧倉”建設給予支持。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補助資金,用於支持“海上糧倉”建設探索創新。要研究財政資金的使用機制,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資方式,通過設立“海上糧倉”建設投資基金等方式,鼓勵和引導各類投資主體參與“海上糧倉”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漁業企業上市和發行債券。對於國家和省重點漁業項目,協調推動金融機構提供項目貸款、併購貸款、流動資金貸款等授信支持。鼓勵各級政府控股或參股部分融資性擔保公司,幫助漁業企業增信融資,提高貸款覆蓋面。大力推進水域灘涂養殖使用權抵押貸款等漁業融資新模式,完善養殖證評估機制和標準,提升漁業發展融資能力。積極探索將漁業養殖保險納入政策性保險範圍,支持發展漁業互助保險,鼓勵發展漁業商業保險,積極開展海參、海帶等大宗優勢品種養殖保險。對集中連片整體規劃的人工魚礁區實行整體海域使用論證和環境影響評價審核,區域內部單個人工魚礁項目不再重複進行審核。將漁業納入農業用水、用電、用地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範圍,減免海洋牧場的海域使用金。加大對海洋漁業資源調查與監測項目、海島漁業基礎設施建設等財政支持力度,支持本地大宗養殖水產品出口,在出口企業貸款貼息、融資、進出口檢驗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五、加強對“海上糧倉”建設的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海上糧倉”建設作為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保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戰略來實施,建立“海上糧倉”建設組織領導機制,研究和協調“海上糧倉”建設的重大問題。省發展改革委、海洋與漁業廳要組織編制出台山東省“海上糧倉”建設發展規劃,將“海上糧倉”建設納入全省“十三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力爭納入全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以及相關規劃。省財政廳要認真研究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為“海上糧倉”建設提供資金保障。省金融辦要積極推進漁業金融領域的創新,為“海上糧倉”建設提供全面金融支持。省科技廳、商務廳、外辦等部門也要根據各自職能積極為“海上糧倉”建設搞好服務。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與國家部委的協調聯繫,積極爭取政策和項目支持。各地要積極開展“海上糧倉”建設創新實踐,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加快全省“海上糧倉”建設步伐。要加強輿論宣傳,樹立新的海洋糧食觀,增強海洋保護意識,營造全社會支持“海上糧倉”建設的良好環境。
附屬檔案:“海上糧倉”建設項目表(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2月31日
check!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