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師範大學法學院訴訟法研究中心

山東師範大學法學院的前身是政治系,自1993年開始招收經濟法專業本科生,1994年更名為政治法律系,2001年更名為政治法律學院,2011年成立獨立的法學院。法學院承擔了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項,省部級課題10餘項,並於2007年獲批環境法、法制史兩個碩士點,2010年獲批法學碩士點一級學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師範大學法學院訴訟法研究中心
  • 中心主任:王德新博士
  • 成立時間:2011年10月
  • 特色:立足基礎理論突出學科交叉
概述,特色,

概述

2011年10月,法學院設立訴訟法研究中心,目前由王德新博士/副教授(民事訴訟)任中心主任,由張峰教授(環境訴訟)、遲美洪副教授(刑事訴訟)、夏澤祥副教授(憲法訴訟)、王芳(行政訴訟)、潘勁松(勞動仲裁與訴訟)等研究人員組成。中心的宗旨是,整合法學院和學校相關學科的優勢資源,對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以及司法改革領域中的相關問題展開持續性的研究。

特色

訴訟法研究中心的特色是,“立足基礎理論、突出學科交叉、面向法律實踐”。未來五年,中心的研究重點將放在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訴訟法研究中心將與國內外聞名的山東師範大學“齊魯文化研究中心”密切合作,重點研究中國訴訟文化與中國訴訟法制改革問題。眾所周知,當前中國正處於古代傳統的儒家訴訟文化、源於前蘇聯的社會主義訴訟文化、源於歐美的西方訴訟文化三種文化激烈衝突的境地之中,相關研究還比較稀缺。目前,中心主任承擔有教育部青年基金項目《訴訟文化衝突視野下的民事訴訟法修改研究》等課題。
第二,訴訟法研究中心將與我院的環境法研究所、山東省智慧財產權培訓中心(掛靠法學院)等密切合作,重點研究程式法、實體法交叉問題(如環境訴訟、智慧財產權訴訟、公司訴訟等),以及新時期我國實體法的發展對訴訟法理論的影響問題。目前,中心承擔有中國法學會課題《人與自然關係的法律化――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研究》、山東省軟科學研究計畫項目《我國環境公益訴訟的現狀及其完善構想》、山東省教育廳人文社科項目《環境NGO運作中的法律困境及其對策》等課題。
第三,訴訟法研究中心將與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其他地方法院、檢察院密切合作,密切關注我國民事訴訟法修改、刑事訴訟法修改、民事強制執行法制定、證據法制定和司法改革中的熱點問題,基於山東經驗提出相應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訴訟法研究中心將一如既往地重視訴訟法基礎理論的研究。目前,中心已有《民事訴訟行為理論研究》(王德新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民事證據法前沿問題研究》等專著出版,發表訴訟法專業論文40餘篇。將來,將更加強化這方面的基礎理論問題、前沿問題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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