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概況
聊城大學法學院創建於,其前身為聊城大學政法學院法學系。學院現設有一個法學本科專業,為聊城大學優勢學科增長點專業。目前全日制。擁有各種圖書資料50萬冊,達。綜合辦學實力居省屬高校法學專業第七位。
聊城大學法學院現設有理論法學教研室、民商經濟法教研室、刑事法教研室、法學實踐教研室和國際法教研室五個教學機構以及1個社會法研究所、1個培訓中心。
法學院現共有專兼職教師共28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者9人,具有博士(後)學位者10人,具有碩士學位者15人。另外,還聘請了一批國內外著名法學家、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擔任兼任教授,學院還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許多大學和研究機構建立了廣泛的聯繫。
目前承擔國家社科基金、法務部項目、山東省社科規劃項目等各級各類科研、教研項目15項。出版專著8部,教材2部,發表學術論文500多篇;獲省部級優秀科研成果獎勵5項。較為豐富而高質的科研成果,不僅有力地促進了教學水平的提高,而且為法學院學科建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學院領導
黨總支書記:孫德海 院 長:張興堂 黨總支副書記:張進軍 副院長:孔繁軍 楊道波
師資力量
張興堂,男,1969年生,法學博士,碩士生導師。聊城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院長,中國當代社會主義研究會理事、中國青少年研究會理事。1995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國政系,獲法學碩士學位,2009年6月畢業於中央民族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主要講授《國際政治學》、《國際關係學》、《政治學》等課程。主要從事當代世界與社會主義研究、民族理論以及國際政治研究。在《馬克思主義研究》、《當代世界與社會主義》、《理論前沿》等雜誌上發表論文近20篇。
孔繁軍,男,1964年1月生,法學碩士,碩士生導師。1989年畢業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系。現任聊城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校長辦公室副主任、法律顧問室主任。主要講授《憲法學》、《行政法學》等多門課程。主要從事憲法行政法學和衛生法學的研究。曾在《法學論壇》、《南京社會科學》、《東嶽論叢》、《理論與改革》、《法制日報》、《南方周末》、《健康報》、《醫學與哲學》等報刊上發表論文、隨筆等60餘篇,著有《憲法原理》、《社會主義法治基本理論》等著作。主持法務部課題、山東省社科基金課題、中國法學會課題等5項。
張進軍,男,1969年12月生,法學碩士。聊城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副書記、副院長,聊城大學第三層次優秀人才。1993年參加教學工作,在2000年以來的歷次評教中均名列前茅。研究方向為《民法學》和《法理學》,已發表文章近20篇,其中多篇被人大複印資料複印。2001年—2003年3次獲得聊城大學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3等獎。曾主持山東省社科基金項目、山東省教育廳課題、聊城大學社科項目多項。
楊道波,男,1973年9月生,法學博士,碩士生導師。聊城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副院長。1998年獲得律師資格,並於同年在聊城大學參加教學工作。主要講授課程:經濟法學、商法學、金融法學、財稅法學等多門課程。主要研究領域為經濟法與社會法學,目前主要方向為非營利組織法律問題及其在經濟法、社會法框架中的運行機制。先後在《甘肅社會科學》、《中央民族大學學報》、《河北法學》、《法學論壇》、《理論探討》等中文核心期刊發表文章近30篇,出版專著1部,參編教材1部。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項目以及聊城大學社科項目各1項。
莊海麗,女,1974年5月出生,法學碩士。聊城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民商經濟法教研室主任。1991—1995、2001—2003分別在山東大學法學院和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學專業學習。任教以來,曾講授《法學通論》、《民法學》、《債權法》、《契約法》等法學專業課程,尤其擅長《債權法》和《契約法》的講授。科研方面,曾在《山東社會科學》、《理論學刊》等核心期刊和其它學術期刊上發表法學論文10多篇。
付東年,男,1968年1月29日生,法學碩士。聊城大學法學院講師,刑事法教研室主任。2003年在重慶師範大學主講《刑法》,2004年9月-2005年1月在聊城大學政法學院主講《社會主義法治基本理論》,2005年3月至今在政法學院主講《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多門課程。備課認真,講課有激情,講課內容涉及到的理論有深度,並注意將理論與實務相結合,深入淺出,有利於學生對法學基本理論的理解和進行研究生考試的學習準備,治學態度嚴格。講課能夠使用較為流利的國語,講課水平得到了我院師生的好評。主要研究方向司法制度以及訴訟制度。
由龍濤,男,1970年2月13日出生,法學碩士。聊城大學法學院講師,法學實踐教研室主任。2001年畢業於
武漢大學,2002年調入聊城大學從事教學工作,先後任教《法理學》、《刑法學》等學科。主要科研成果包括:中國法律類核心期刊《人民檢察》2001年第5期《相對刑事責任年齡人綁架殺人定性淺析》,中國法律類核心期刊《人民檢察》2004年第3期《具體用途與挪用公款罪犯罪構成關係思考》等。曾主持山東省教育廳課題1項。
王濤,男,1969年9月出生,在讀博士研究生。聊城大學法學院講師,國際法教研室主任。2003年7月在
聊城大學政法學院從事法學教學工作以來,先後從事《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國際公法》、《國際經濟組織法》的教學工作。曾在《蘭州學刊》、《行政與法》、《聊城大學學報》、《理論觀察》、《經濟論壇》和《山東師範大學學報》等雜誌上發表論文多篇。
王仰文,男,1973年8月16日生於山東聊城,法學博士。聊城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理論法學教研室主任。先後畢業於
北京科技大學(1995)、
西北政法大學(2002)和
蘇州大學(2008),獲法學博士學位。師從我國著名行政法專家楊小君教授、王周戶教授、董和平教授和
楊海坤教授研習憲法與行政法學多年,主要研究方向為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曾在政府機關和解放軍某部任職多年,從事《軍事法學》、《武裝衝突法學》、《憲法學》、《行政法學》、《行政訴訟法學》和《法律英語》的教學科研與法律服務工作。現在聊城大學法學院主要講授《憲法學》、《政治學》、《法律邏輯學》等課程。在《中國軍法》、《中國黨政幹部論壇》、《求實》等軍內外各級刊物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30餘篇,參編學術著作4部。
劉曉燕,女,1975年12月16日生,碩士,聊城大學法學院講師。自2003年來校後,先後講授過經濟法、企業與公司法、環境資源法學等課程。在科研方面,近年來在《中國教育與教學雜誌》、《中華職教理論與實踐》、《經濟論壇》等刊物發表論文6篇。
秦莉莉,女,1974年8月出生,清華大學法學院雙學士畢業。聊城大學法學院講師。2002年以來先後主講婚姻家庭法、國際法、社會保障法、法治理論。授課效果以語言生動、說理透徹、通俗易懂、引領到位為特點,追求教學相長、思想互動。2002年以來撰寫文章6篇,編著1部,參與科研項目1項。
翟月玲,女,1973年11月生,法學碩士,2004年畢業於鄭州大學法學院,聊城大學法學院講師。從事法學教學工作以來,先後從事《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物權法》的教學工作。曾在《山東農業幹部管理學院學報》、《黃河口司法》、《行政論壇》、《黨史博採》和《聊城大學學報》等期刊上公開發表論文10多篇。
劉潔,女,1980年7月出生,
煙臺大學法學院刑法學碩士,聊城大學法學院講師,主要講授《刑法學》、《犯罪學》、《形勢與政策》等課程。主要研究方向為刑法學和犯罪學,曾發表《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探析》《新時期流動人口犯罪趨勢及對策》等數篇論文,並參與多個科研課題研究。
李永軍,男,1969年10月生,法學碩士,聊城大學法學院講師,2005年調入聊城大學從事教學工作。主講《中國法制史》、《中國法律思想史》等課程。主要研究方向經濟法律史以及非營利組織法律問題。從2006年至今,共發表論文10多篇,其中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發表3篇。
劉海江,男,1980年5月生,法學碩士,聊城大學法學院助教。主講《國際公法》(雙語教學)、《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等課程。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經濟法以及非營利組織法等,曾發表論文6篇。
莊玉友,1977年2月生,男,山東濰坊人,漢族,中共黨員。
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學博士,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國際法學碩士,浙江工商大學國際企業管理本科,經濟學學士。現為聊城大學法學院教師,研究方向為國際金融法、日本金融法、證券法。2003年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獲法律職業資格證書,2004年獲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中級經濟師,金融專業),2005年獲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證書,2007年獲證券從業資格。曾在《證券市場導報》(CSSCI期刊)、《國際經濟法學刊》(CSSCI集刊)、《民商法論叢》、《中國海洋法學評論》、《證券時報》等重要出版物上發表論文數篇。
孫潔麗,女,1983年9月出生,陝西省韓城市人。2002年考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本科期間認真勤奮,考試成績名列班級前茅,獲得過校“海航獎學金”及校“三等人民獎學金”。2006年考入廈門大學法學院公費碩士研究生,師從著名智慧財產權法學專家林秀芹教授。2009年7月順利畢業後,進入聊城大學法學院任教,開始教書生涯。至今已公開發表法學論文3篇,曾參與國家社科基金課題一項,完成2萬字左右。主要教學與研究方向為經濟法學、智慧財產權法學。
馮玉廳,山西大同人,漢族,碩士研究生,2009年畢業於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主講課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方向:訴訟法學。主要學術成果:《死刑程式問題研究》(《山西師大學報》第34卷(2007)、《偵查監督程式完善芻議》(《黑龍江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8年第4期)、《論刑事司法鑑定啟動程式的完善》(《中國司法鑑定》2009年第2期)。
研究生教育
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
一、培養目標
培養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德智體全面發展,適應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需要,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教學和法律工作能力的法學專門人才。具體要求是:掌握系統、紮實、科學的法學基本理論;了解法學前沿發展動態;熟悉我國的國家管理和法律運作體制;運用法學原理分析社會現象,具有問題意識,能夠熟練的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具有獨立分析、判斷、處理法律問題的能力;較為熟練地掌握一門外國語;能夠勝任法學理論研究、教學、立法、執法、司法工作;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研究
三、學習年限
本專業研究生培養實行彈性學制,全日制碩士生學習年限為二至四年,一般為三年。課程學習時間和畢業(學位)論文撰寫時間原則上各占一半。對於品學兼優、提前完成培養計畫、修滿學分且符合學校有關規定者,學校允許其提前畢業;對於完不成學業,沒有達到學校培養要求者,可以申請延期畢業,但在校學習年限最長不得超過四年(含休學)。延期學習期間,培養經費須自籌。
四、課程設定及學分要求
本碩士點課程實行學分制,課程學習時間一般為3個學期,總學分不低於34分(含學術活動和實踐活動各2學分)。課程結構分為學位課程和非學位課程兩大類。學位課程包括:政治理論課、外國語課、基礎理論課和專業課;非學位課程包括:專業選修課和公共選修課。其中學位公共課共8學分,學位基礎課和專業課不少於12學分,非學位課不少於10學分(專業選修課不少於6學分,跨專業選修課不少於2學分,公共選修課不少於2學分),學術活動和實踐活動共4學分。具體設定見後面課程設定表。幾點說明:
1、學術活動
在學期間,每名碩士研究生聽取學術報告或參加學術會議不少於10次,公開做學術報告不少於1次,否則將不能參加論文答辯。
研究生在論文答辯之前要在公開發行的合法學術期刊上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至少1篇與研究方向一致的學術論文(不包括增刊、專刊、學術會議論文和一般論文集等)或出版專著1部(位列前兩位)或具有已通過鑑定的省級以上(含省級)套用成果(位列前三位),且第一署名單位為聊城大學,否則將不能參加論文答辯。
2、實踐活動
實踐活動包括教學實踐、社會實踐與社會調查等。全日制研究生應參加教學第一線工作,教學實踐工作量應不少於36學時,時間一般安排在第二學年。教學實踐的形式可以是講課、輔導、組織課堂討論、指導實驗、指導本、專科生課程論文、輔助指導本科生畢業論文等多種形式。其中給本、專科生上課的課內學時數一般不少於20學時。教學實踐以“合格”為通過。
全日制研究生要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在畢業論文答辯以前,要至少完成1篇高質量的社會實踐調查報告,否則將不能參加論文答辯。
3、補修課程
同等學力或跨專業考入的研究生須補修本專業大學主幹課程2-3門;補修課程不能代替本專業的學位課程和選修課程,一律不計學分,以考試及格為準。未補修者或未通過考試者將不能參加論文答辯。
五、課程考核與成績管理
本專業研究生必須按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完成各培養環節,參加相關考核,成績合格者取得相應學分。考核成績記入成績總表,並歸入本人檔案和學位檔案。
1、考核一般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本專業學位課程的考核採用考試方式,非學位課程的考核採用考試方式或考查方式。教學實踐、學術活動及社會實踐等必修環節由指導教師和培養單位寫出評語,評定成績。
考試方式可採用筆試(開卷或閉卷)、口試或口試與筆試結合等形式。學位基礎課和專業課的考試方式要包含閉卷考試形式,且閉卷考試分值所占比例不能少於該門課程總成績的50%。考查方式由任課教師根據課程特點在開課後兩周內提出,並報所在單位分管領導審批。
2、本專業學位基礎課、專業課和非學位專業選修課、跨專業選修課的考核由研究生處統一部署,學位公共課和非學位公共選修課的考核由研究生處和本學位點共同組織。
3、考試和考查成績按百分制評定,教學實習、學術活動及社會實踐等必修環節的考核成績可按合格或不合格評定。學位課程達70分為合格,非學位課程達60分為合格,達到合格要求的可獲得學分,否則不得學分。教學實習、學術活動和社會實踐等必修環節的成績合格即可獲得學分。
考核不合格的課程應重修。同一門課程重修不得超過1次。
4、研究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考核者,須在考核前提出緩考申請,經任課教師同意,學院主管領導批准(學位公共課須經研究生處批准)後,方可緩考。
擅自缺考者,該課程成績記為0分,並不允許重修。
5、研究生若違反考核紀律或考試作弊,該課程考核成績無效,並按學校規定給予批評教育和相應的紀律處分;給予開除學籍以下處分的,經教育表現較好,研究生處批准後,可重修1次。
六、培養環節
1、制定研究生個人培養計畫。在新生入學後三個月,研究生指導教師和導師組要根據培養方案的要求,指導研究生制訂出個人培養計畫。培養計畫須經學位點負責人審核、院領導批准、報研究生處備案後實行。
2、進行嚴格的中期篩選。為了考查研究生入學以來的學習、科研情況,及時發現研究生在培養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認真探討解決的途徑,明確今後努力的方向,促使研究生由課程學習階段轉入論文寫作階段,強化對研究生培養過程的監督,保障研究生的培養質量,本學位點在第四學期初對研究生進行中期篩選,4月中旬前完成。在篩選過程中,對不能按期完成個人培養計畫、達不到中期篩選要求的研究生,進行淘汰或分流。
3、畢業資格審查和學位授予資格申請
第六學期4月份,畢業研究生要向學校提出畢業申請,學校將按照培養方案和個人培養計畫審查研究生的畢業資格,全部完成培養方案要求和個人培養計畫任務的研究生方可取得論文答辯的資格。經畢業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獲得申請碩士學位的資格。
七、畢業(學位)論文工作
1、論文選題
論文題目由導師和學生共同商定,在選題問題上既要兼顧學生的興趣和特點,又要考慮社會需要和學術發展狀況,以及碩士點的實際情況。研究生畢業(學位)論文的選題要有意義,觀點要有新意,思路要清晰,論證要縝密、充分。應堅持寧深勿廣的原則,題目不宜過大,以保證論文有一定深度。
2、論文開題
研究生在通過中期篩選後,最遲在第四學期4月底通過論文的開題論證,寫出論文工作計畫。提前修滿學分者,可向政法學院和研究生處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可隨上一年級進行論文開題。畢業(學位)論文從通過開題論證到論文答辯,應有一年以上的時間;否則,將不準參加論文答辯,延期授予學位。
3、中期論文檢查
第五學期12月份,導師組將根據碩士生的論文開題報告,檢查論文寫作計畫的進展和完成情況,並針對論文寫作中出現的問題加強指導,以保證碩士學位論文工作的順利進行。中期論文檢查須在12月份完成,否則學校將不受理其答辯申請。
4、論文評閱、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
畢業碩士生要在答辯前三個月提交學位論文及中外文論文摘要,導師應及時對論文進行評閱,提出修改意見。
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一般安排在畢業學年的5月中旬至6月初進行,具體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及《聊城大學碩士學位授予細則》辦理。
八、培養方式與方法
1、採取導師負責和導師組集體培養相結合的培養模式,既注重利用導師組群體的智慧,又注重發揮導師的專業特長,以確保研究生的培養質量。對於研究生的中期篩選、論文開題報告、論文中期檢查等有關研究生教育與培養的重要事宜,須經導師組集體討論後決定。
2、積極探索研究生培養途徑,力求使教、學、研一體化,努力做到兩個結合:一是把系統的專業知識學習與思想政治教育有機結合起來,使其既成人又成才;二是把專業基礎知識的講授與學術動態的跟蹤研究及進行思維方法、研究方法的科學訓練有機結合起來,使其既能夠繼承又善於創新。
3、以課堂教學為主,社會調查、學術活動、教學實踐、社會實踐為輔,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使能力培養落到實處。
九、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方向)專業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閱讀書目
本專業碩士研究生應具有較好的馬克思主義理論修養和法學理論知識,為此需要大量閱讀本專業的學術著作。具體閱讀書目詳見:《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方向)專業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閱讀書目》。
在學習期間,每名碩士研究生每學期要完成讀書筆記不少於3篇,並由導師負責檢查其閱讀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