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工商學院法學文庫:法律適用規則研究

山東工商學院法學文庫:法律適用規則研究

《法律適用規則研究》以“效力優先”為法理,包括:原則優於規則;上位法優於下位法;新法優於舊法,但非同一機關制定的法律以及新法頒布後生效前的過渡期除外;國際法優於國內法。具體有直接適用,間接適用以及混合適用規則。憲法適用具有間接性,個案違憲審查要遵守一系列適用規則。我國違憲審查制度的改良,須尊重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框架。

基本介紹

  • 書名:山東工商學院法學文庫:法律適用規則研究
  • 出版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 頁數:224頁
  • 開本:32
  • 品牌: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 作者:董書萍
  • 出版日期:2012年8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65309724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法律適用規則研究》講述法律體系依立法預設狀態存在。法律體系無矛盾時,法官須遵守一般適用規則;有矛盾時。法官應適用特殊適用規則。法律適用一般規則以“適用在先”為法理,包括:規則先於原則;下位法先於上位法,但“變通”規定除外;特別法先於一般法,但反秩序性衝突除外;程式法先於實體法,但違反非強行性程式規則時除外。

作者簡介

董書萍,女,法學博士、法學副教授。先後獲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碩士、山東大學法學博士學位,現為山東工商學院政法學院副教授。已在《法學論壇》等刊物發表論文20多篇,撰寫、參編著作10多部,主持、參與省級以上社科項目多項。研究方向:法理學、民法、憲法、國際法。

圖書目錄

導言
一、研究背景與研究意義
二、既有資料以及本書的體例安排
三、研究視角與方法
四、本書的主要觀點
第一章法律適用規則的含義界定
一、法律規範、法律適用與法律適用規則
(一)法律規範與法律規範的內在關係性
(二)法律適用與司法程式
(三)法律適用規則與法律衝突適用規則
二、法律適用規則的概念及間接調整性
三、法官的法律選擇權
(一)能動的司法觀理念
(二)從兩極到中點:法律選擇權的共享
(三)法律適用規則對法官的約束力
第二章法律體系的統一與衝突
一、法律體系內部結構的理論闡述
(一)獨立規範說
(二)法律規範等級結構說
(三)法律規則等級體系說
(四)法律原則體系說
(五)法律規範統一體說
二、以人民主權的國家權力為標準劃定的實定法位階
三、法律規範的類型及其關係規定性
(一)原則與規則二分及支持與限制
(二)程式法與實體法的分離及保障與限制
(三)一般法與特別法的分離、鑑別及關係
(四)新、舊法的分離及三種關係
(五)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鑑別及一元論下的協調關係論
四、法律衝突
(一)法律衝突含義的界定
(二)與“衝突”相關的法律術語:“不一致”與“牴觸”
(三)法律衝突的構成要件
(四)法律衝突的實質:法律規範間的效力)中突
(五)法律衝突不可避免
第三章法律適用的一般規則與特殊規則
一、在整體性的法律中適用法律
二、“適用在先”與法律適用一般規則
(一)法律適用一般規則的法理:適用在先
(二)規則先於原則
(三)下位法先於上位法
(四)特別法先於一般法
(五)程式法先於實體法
三、“效力優先”與法律適用的特殊規則
(一)法律適用的特殊規則的法理:效力優先
(二)原則優於規則適用的規則及理論支持
(三)上位法優於下位法適用的規則及理論支持
(四)新法優於舊法適用的規則及理論支持
(五)“上位法優於下位法”規則強於“新法優於舊法”規則
(六)“特別法先於一般法”規則強於“新法優於舊法”規則
(七)國際條約與國內法的分層優先適用
第四章憲法適用的規則
一、憲法適用的間接性
二、憲法間接適用的方式:違憲審查
三、在我國基本政治制度框架下,改良我國違憲審查制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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