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山南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山南地區行政公署工作部門,於2010年劃入山南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南地區行政公署辦公室、原山南地區鄉鎮企業管理局部分管理職責和原山南地區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局職責組建成立。局機關駐地位於乃東縣乃東路9號。

職能,駐地,

職能

山南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劃入了山南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產業政策及規劃擬定與組織實施、工業經濟管理、礦產工業、建材工業、食品藥品工業行業管理、工業企業技術進步、中小企業發展、資源綜合利用與節能減排、民爆行業管理等工業行業管理職責,劃入了山南地區行政公署辦公室信息化管理、無線電管理辦公室職責,劃入了原山南地區鄉鎮企業管理局指導民族手工業發展職責,劃入了原山南地區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局職責。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西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方針、政策,貫徹實施有關工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並組織實施山南地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提出最佳化工業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工業園區(工業開發區)的建議和發展;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工業行業對內招商引資工作。
(三)監測、分析山南地區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研究提出國家、西藏自治區對口部門和山南地區用於工業和信息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國家、西藏自治區和山南地區行署規定許可權審核、核准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工業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西藏自治區、山南地區有關科技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承擔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指導引進先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六) 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工業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承擔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責。
(七)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承擔指導民族手工業發展的職責。
(八)承擔有色、化工(不含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輕工、民爆、食品、醫藥等工業的行業管理工作。
(九)統籌推進山南地區信息化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有關問題,促進各種信息資金的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共享。
(十)統一配置和管理山南地區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一)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統一配置和管理山南地區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二)承辦山南地區行署交辦的其他事項。

駐地

西藏自治區山南地區乃東縣乃東路9號
山南地區工信局機關駐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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