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四川省現有稻田3000餘萬畝,其中稻漁綜合種養面積200餘萬畝,基本分布在省內成都、內江、德陽、綿陽等平原和丘陵地區。山區地區因稻田分散、海拔較高、水溫偏低等特點,具有水生生物生長期比平原和丘陵地區短1-2個月、魚種入田時間長成活率較低、田塊分散成品魚銷售難、稻田分散不便於集中管理等短板,致使省內盆周山區500 余萬畝稻田稻漁綜合種養處於起步階段,發展緩慢。因此,針對山區稻田相對分散、海拔較高、水溫偏低等特點,在保障水稻正常生長發育前提下,充分利用山區稻轎凳甩田濕地資源開展適當的動物養殖(包括魚鱉蝦蟹等水產養殖),制訂了地方標準《山區稻漁綜合種養雅船罪挨技術規範》(DB51/T 2750-2021)。
編制進程
為了保證制定的山區稻漁綜合種養標準切實、有效的符合四川省山區稻漁產業實際發展和未來的發展規劃,標準編制組先後多次對巴中、達州、南充、廣元等地的山區稻漁綜合種養相關部門、企業(合作社)開展了全面的調研工作。
2019年4月,立項通知下達後,標準編制組在查閱了農業農村部、四川省政府、省農業農村廳章棗諒相關稻漁綜合種養檔案等相關資料,在廣元市地方標準《山區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DB5108/T8-2018)的基礎上,在對川東北地區山區稻漁綜合種養產業進行了科學調研的基礎上,結合山區稻漁綜合種養產業實際,形成了《山區稻漁綜合種養術規範》標準草案稿。
2019年6月,標準編制單位組織省水產局、省農業科學研究院、達州市水產局、南充市水產站、巴中區水產漁政局、崇州市農業農村局、江油市農業農村局等戒店燥省內相關專家對標準草案稿進行了初審。標準編制單位根據專家意見進行了認真修改,形成了標準評估稿。
2019年8月,標準編制單位將《山區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標準評估稿送四川省標準化研究院進行了評估。2019年9月18日,四川省標準化研究院完成了標準評估報告。
2019年9月,標準編制組分別向四川省水產學會、巴中市水產漁政局、達州市水產局、南充市農業農村局、廣元市農業農村局、四川省農業科學院水產研究所、成都市農林科學院、內江市農業科學院水產研究所等市農業農村部門、科研和推廣機構、山區稻漁實施單位徵求了意見。根據反饋的意見和修改要求,迅速組織人員進行修改歸刪坑旋和討論,最終形成了標準送審稿。
2020年全享11月13日,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省農業農村廳在成都組織省內農業科研、生產、標準化等方面的7位專家組成評審組,對廣元市昭化區農業農村局牽頭起草的四川省地方標準《山區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進行了審查,審查組認真聽取了起草單位的標準編制工作匯報,查閱了相關材料,提出了修改意見,同意報批。
2021年2月10日,地方標準《山區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DB51/T 2750-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提出、歸口並解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3月1日,地方標準《山區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DB51/T 2750-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山區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DB51/T 2750-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徐國剛、杜宗君、趙剛、苟忠貴、李宏、李松、苟元林、宋礎宏、張莉莉。
標準目次
前言 | |
---|
1範圍 | |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
3術語和定義 | |
---|
4環境條件 | |
---|
5稻漁設施 | |
---|
6優質水稻栽培 | |
---|
7稻田水產養殖 | |
---|
8產品質量 | |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山區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DB51/T 2750-2021)規定了山區稻漁綜合種養的術語和定義、環境條件、稻漁設施、優質水稻栽培、稻田水產養殖及產品質量。該標準適用於山區稻漁綜合種養。
引用檔案
GB 276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安全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GB/T 8321 (所有部分)農藥合理使用準則 GB 11607 漁業水質標準 GB 13078 飼料衛生標準 GB/T 17891 優質稻穀 NY 5051 無公害食品—淡水養殖用水水質 NY 5070 無公害農產品—水產品中漁藥殘留限量 NY 5071 無公害食品—漁用藥物使用準則 | NY 5072 無公害食品—漁用配合飼料安全限量 NY 5073 無公害食品—水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限量 NY 5116 無公害食品—水稻產地環境條件 NY/T 5117 無公害農產品—水稻生產技術規程 NY/T 5361 無公害農產品—淡水養殖產地環境條件 SC/T 1135.1-2017 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第 1 部分:通則 DB51/T 2495-2018 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稻田養鱉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一經發布,應採用適宜的方式及時向省內各地農業主管部門深入宣傳,並做好相關培訓,使標準的關聯方能及時、準確的按標準要求開展工作。
意義價值
《山區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DB51/T 2750-2021)有利於為山區地區稻漁綜合種養走向標準化、規範化、產業化提供重要的技術支撐,有利於促進山區稻漁綜合種養產業發展,推動山區地區鄉村振興,帶動山區地區增收致富,構建山區地區美麗田園綜合體。
2021年2月10日,地方標準《山區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DB51/T 2750-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提出、歸口並解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3月1日,地方標準《山區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DB51/T 2750-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山區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DB51/T 2750-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徐國剛、杜宗君、趙剛、苟忠貴、李宏、李松、苟元林、宋礎宏、張莉莉。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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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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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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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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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環境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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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稻漁設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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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優質水稻栽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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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稻田水產養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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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產品質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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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山區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DB51/T 2750-2021)規定了山區稻漁綜合種養的術語和定義、環境條件、稻漁設施、優質水稻栽培、稻田水產養殖及產品質量。該標準適用於山區稻漁綜合種養。
引用檔案
GB 276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安全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GB/T 8321 (所有部分)農藥合理使用準則 GB 11607 漁業水質標準 GB 13078 飼料衛生標準 GB/T 17891 優質稻穀 NY 5051 無公害食品—淡水養殖用水水質 NY 5070 無公害農產品—水產品中漁藥殘留限量 NY 5071 無公害食品—漁用藥物使用準則 | NY 5072 無公害食品—漁用配合飼料安全限量 NY 5073 無公害食品—水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限量 NY 5116 無公害食品—水稻產地環境條件 NY/T 5117 無公害農產品—水稻生產技術規程 NY/T 5361 無公害農產品—淡水養殖產地環境條件 SC/T 1135.1-2017 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第 1 部分:通則 DB51/T 2495-2018 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稻田養鱉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一經發布,應採用適宜的方式及時向省內各地農業主管部門深入宣傳,並做好相關培訓,使標準的關聯方能及時、準確的按標準要求開展工作。
意義價值
《山區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DB51/T 2750-2021)有利於為山區地區稻漁綜合種養走向標準化、規範化、產業化提供重要的技術支撐,有利於促進山區稻漁綜合種養產業發展,推動山區地區鄉村振興,帶動山區地區增收致富,構建山區地區美麗田園綜合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