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官考績判》是唐代元稹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屯田官考績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元稹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屯田官考績判
戊為營田使申屯田官,考課違常限,省司不收。辭云:待農事畢,方知殿最。
要會有期,誠宜獻狀,籍斂未入,何以稽功。戊也將俟農收,方明績用。三時罔害,然有別於耗登;五稼未終,安可議其誅賞。當從責實,寧俾課虛,苟欲考於歲成,姑合畢其田事。雖賢能是獻,比要宜及於計偕;而稼穡其難,收功當俟於協入。詳征著令,固有常規,農扈之政不乖,蘭省之非斯在。
作者簡介
元稹(779—831),唐代詩人。字微之,河南(治今河南洛陽)人。早年家貧。公元793年(唐德宗貞元九年)舉明經科,公元803年(貞元十九年)舉書判拔萃科,曾任監察御史。因得罪宦官及守舊官僚,遭到貶斥。後轉而依附宦官,官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最後以暴疾卒於武昌軍節度使任所。與白居易友善,常相唱和,共同倡導新樂府運動,世稱“元白”。詩作平淺明快中呈現麗絕華美,色彩濃烈,鋪敘曲折,細節刻畫真切動人,比興手法富於情趣。後期之作,傷於浮艷,故有“元輕白俗”之譏。有《元氏長慶集》60卷,補遺6卷,存詩830餘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