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地破產主義,亦稱“複合破產制”。“普及破產主義”的對稱。一國法院所作出的破產宣告僅具有屬地效力的主張。認為法院的破產宣告沒有域外效力,破產債務人位於不同國家的財產,必須按照其財產所在國的破產程式進行分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屬地破產主義
- 類型:法學術語
屬地破產主義,亦稱“複合破產制”。“普及破產主義”的對稱。一國法院所作出的破產宣告僅具有屬地效力的主張。認為法院的破產宣告沒有域外效力,破產債務人位於不同國家的財產,必須按照其財產所在國的破產程式進行分配。
屬地破產主義,亦稱“複合破產制”。“普及破產主義”的對稱。一國法院所作出的破產宣告僅具有屬地效力的主張。認為法院的破產宣告沒有域外效力,破產債務人位於不同國家的財產,必須按照其財產所在國的破產程式進行分配。...
複合破產制 複合破產制,即“屬地破產主義”。
第二節 破產法上的立法主義 一、一般破產主義與商人破產主義 二、自力救濟主義與公力救濟主義 三、破產原因的概括主義與列舉主義 四、破產程式的宣告開始主義與受理開始主義 五、破產宣告的申請主義與職權主義 六、和解前置主義與分離主義 七、懲戒主義與非懲戒主義 八、破產普及主義與屬地主義 九、破產宣告的溯及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