層次論方法

層次論方法是同系統論有關聯的一種方法。 依照這一方法進行研究, 藝術現象或實體都被看作是連續性和間斷性的統一。 現象或實體連續性中斷就會形成具有不同質量規定的層次。 從橫向結構來看, 其連續性的中斷會形成橫向層次或平行層次;從縱向過程看,其連續性的中斷形成過程層次。 中斷的關節點, 是相鄰層次的分界線。 現象或實體的連續性和間斷性是固有的, 因而也就具有普遍性。

一部藝術作品, 從縱向過程看, 可能是對傳統的審美觀的承繼或決裂, 或兼而有之; 從橫向結構看, 可能有語法層、 音位層、 實義層和表現層等不同型態和組合。 層次論方法在結構主義文藝美學中有些相應接近的實踐。 譬如, 分析藝術作品的結構時, 努力把作品一步步分解成確定的最小的敘述單位, 然後又從“言語”層到“句法”層逐步地擴大分析範圍, 從時空和邏輯兩個方面來說明這些最小敘述單位的組合情況及內在聯繫, 最後深入到對於“語義”層的剖析, 直接觸摸構成作品主題的核心內涵。 不過, 應該注意的是, 層次論方法並不是孤立的,它的真正意義恰恰就在於同其它方法的聯繫上, 從而取得相得益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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