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會服務就是一個兼顧各方滿足需求的過程,是時間、成本、效益的最最佳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展會服務
- 定義:一個兼顧各方滿足需求的過程
- 優點:時間、成本、效益的最最佳化
- 概述:根據參展方要求提供服務
- 特點用途:秘書禮儀類服務等7個
- 服務商家:各大會展服務公司
概述:
工作原理:
特點用途:
(2)安全保衛類服務。為保證會展活動正常開展,防止出現人員或物質安全事故所做的工作稱之為安全保衛類服務。
(3)設計安裝類服務。指對會展活動現場展位展台、開幕式現場等進行設計和施1二安裝的服務。
(4)物品租賃類服務。指為參展商或與會者提供展櫃、衣架、桌椅、電腦、電視、花木等各種設備或物品租賃的服務。
(5)運輸倉儲類服務。指為參展商提供展品場內運輸以及展品包裝物品儲存的倉儲服務。
(6)廣告宣傳類服務。指為會展活動的參展商提供企業或產品宣傳,擴大活動期間企業或產品知名度的服務。
(7)後勤保障類服務。為保證活動正常進行所需的服務,如緊急醫務救治服務、餐飲服務、保管箱服務、電信服務、銀行匯兌服務等。
參展規則:
5,參展商於展覽會展示的展品及宣傳品,必須與參展申請表內選定的產品類別展區(如有的話)相符。
6,參展商獲得在展會展出及使用展覽攤位的授權僅屬個人所有,不得將有關權利轉讓,轉授,分包或以任何其它方式與第三者共享。
7,任何參展商如被發現以轉讓,轉授,分包或以任何其它方式與第三者共享展覽攤位或展位,必須立即退出展會,並拆除展位及撤走展品,費用概由參展商承擔。
8,參展商只可在其展台派發宣傳品,不得在展覽場地內任何其它地方進行廣告宣傳,示範或招攬生意;展品及廣告牌不得放在其展台範圍以外。
9,參展商必須保證展品和展品包裝,以及宣傳品或展覽攤位的任何展示部分,在各方面均沒有違反或侵犯他人權利,包括所有智慧財產權,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已註冊或未註冊的商標,著作權,外觀設計,名稱及專利。
10,必須採取適當預防措施,例如安排保全人員或其它保障方法,以保護公眾人士免受任何移動或運作中的展品所傷。此類展品只可由參展商授權的人士操作或進行示範,不得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運作。參展商如欲展示此展品,必須事先獲得主辦機構書面許可。
11,展會期間,參展商不得在公司楣板上貼紙或掛上海報,懸垂物或其它物品。
12,展場內注意消防安全,嚴禁吸菸,不要在展場內使用電熨斗。
13,未經主辦機構特別批准,不得在展覽會最後一天的正式結束時間前拆卸或撤除展台及展品。
參展資格終止:
A,參展商進行任何主辦機構認為不符合展會性質及目的,或損害展會其它參展商權利的活動;
B,參展商在展覽場地展示價錢,向私人銷售不合乎展會性質及目的產品或在展覽場地實時付貨;
C,在展會首天展覽開幕(於主辦機構編印的參展商手冊所示)後30分鐘,參展商仍未遷入展覽攤位或展台,即被視作自動放棄展覽攤位,主辦機構有權以其認為適當的方法使用有關展覽攤位。參展商被視為由當日起放棄參展,所繳參展費將不獲退還;
D,參展商在攤位展出與參加表格內所選產品類別展區(如有的話)相符的合適展品,所占展出面積少於整體展示面的60%的。
E,參展商被發現以歧視態度對待展會某些參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