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節解第三十七

屈節解第三十七

屈節解第三十七是《孔子家語》之第三十七篇。又名《孔氏家語》,或簡稱《家語》,是一部記錄孔子及孔門弟子思想言行的著作。今傳本《孔子家語》共十卷四十四篇,魏王肅注,書後附有王肅序和《後序》。《後序》實際上分為兩部分,前半部分內容以孔安國語氣所寫,一般稱之為《孔安國序》,後半部分內容為安國以後人所寫,故稱之為《後孔安國序》,其中收有孔安國的孫子孔衍關於《家語》的《奏言》。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屈節解第三十七
  • 創作年代:春秋
  • 作品出處:《孔子家語
  • 作者: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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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子路問於孔子曰:“由聞丈夫①居世,富貴不能有益於物;處貧賤之地,而不能屈節以求伸,則不足以論乎人之域②矣。”
孔子曰:“君子之行己,期於必達於己。可以屈則屈,可以伸則伸。故屈節者,所以有待③;求伸者,所以及時④。是以雖受屈而不毀其節,志達而不犯於義。”

作品譯文

子路問孔子說:“我聽說大丈夫生活在世間,富貴而不能有利於世間的事物;處於貧賤之地,不能暫時忍受委屈以求得將來的伸展,則不足以達到人們所說的大丈夫的境界。”
孔子說:“君子所做的事,期望必須達到自己的目標。需要委屈的時候就委屈,需要伸展的時候就伸展。委屈自己是因為有所期待,求得伸展需要抓住時機。所以雖然受了委屈也不能失掉氣節,志向實現了也不能有害於義。”

作品注釋

①丈夫:大丈夫。指有作為的人。
②域:境界。
③待:等待有人了解和任用。
④時:良時,好時機。

作品評析

孔子認為,君子為了達到自己的目標,只要符合於義,“可以屈則屈,可以伸則伸”。屈節,是因為有所期待;求伸,是要及時抓住時機。但大前提是“受屈而不毀其節,志達而不犯於義”。可見孔子處理事物既講原則又注重靈活。

作者簡介

孔子(公元前551年9月28日(農曆八月廿七)-公元前479年4月11日(農曆二月十一)),子姓, 孔氏,名丘,字仲尼,漢族魯國陬邑(今中國山東省曲阜市南辛鎮)人,祖上為宋國(今河南商丘)貴族。中國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思想的創始人。孔子集華夏上古文化之大成,在世時已被譽為“天縱之聖”、“天之木鐸”,是當時社會上最博學者之一,並且被後世統治者尊為孔聖人、至聖、 至聖先師、萬世師表。孔子和儒家思想對中國和朝鮮半島日本越南等地區有深遠的影響,這些地區又被稱為儒家文化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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