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論理學駁《新民叢報》論革命之謬

《就論理學駁<新民叢報>論革命之謬》是朱執信所著作品,出自於《朱執信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就論理學駁《新民叢報》論革命之謬
  • 作者:朱執信
  • 創作年代:近代
  • 作品出處:朱執信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於歐洲言論理學,必溯諸希伯來人以前,至亞里士多德勒,以為集大成矣。後儒加之,文緣而已。中國則自明李氏譯《名理探》始,暨艾氏譯《辯學啟蒙》,皆不行於世。嚴氏譯《名學》後,世乃知有一科學,為思之法則爾。然吾竊觀世之讀名學者,什九震於嚴氏之名而已。以雲深喻,殆未可也。然則中國之人,自來無有論理學(堅白之論,實不與論理學同物,特論理之套用而已)。宜其為論,常逾越軌範矣。乃刺取古人立論之方,繩以論理學之法,又未嘗數謬。轉而察之彼大秦之國,論理學成一科,業二千餘年者,其牴牾亦未盡絕跡也。昧者以為大惑,雖然,是奚足怪!凡一學科,其套用恆先於純理;又其純理既明以後,套用之亦未嘗無陷於偏頗之憂也。奈端未發明地球引力,而人知置器之為安。方程之術,始見《周官》。其前此錯糅之數,遂無發生之事乎?鑽燧而取火者,神農之道,是時物理之學,兩物摩盪而熱生之理,固未嘗見知也。乃至精神之學,尤無不然。蓋凡學者皆根據於吾人之理性,以發生自然之法則也。其至簡者,夫婦能喻。而其繁賾之點,專門之士,所不及周知。然常人套用之者,固在簡不在繁也(如汽船,套用物理學、化學、機械學等各專科,司船者固不必一一知其窮極,然不礙於航海也)。故論事而求不悖於論理學之大原則者,常人所能決,不得以能之自矜,猶食粟之不得為異眾也。及其繁賾之點,欲套用之,固非專治之者不可。藉其非然,動輒成咎。此所以雖歐洲今日,不無戾於論理之說也。此實至常之理,無足詫者。乃吾視今之人,往往以為論理非吾儕所知,亦已孫讓失衷矣。奸者乘之,而襲論理之外形,以自文其淺陋,抑尤足為痛恨者也。蓋近今張言知論理學,而數臚之矜以為珍鮮者,無過於《新民叢報》,故不惜泚筆一發其覆。若夫探索幽隱,則固專門家事,非所敢妄為論議耳。
於尋常論議,率陳三段式(嚴譯連珠),而其於告白,自賞揚其特色,亦數遵據論理焉。意者三段論法,惟彼知之耶。然三段論式,或為人所不習知,若其原理,則固童稚所得喻者。與兒童言桃李為植物,植物生物也,則彼必能決言桃李為生物,不待甚智者乃能知之。若僅得知之,遂以自豪者,是兒必極魯鈍,而不可教,以其難之也。三段論之在論理學,猶“全大於其分”諸題之於幾何學。於是招而舉之以為能,寧得不為之失笑哉。昔有薦舉者,以有操守為言,其人遂不答。由有操守者士之常,以有操守為殊者,其操守亦不可恃也(見汪龍莊所著書)。今之言論理學,無乃類是乎。蓋論者初不知論理學,獺祭之餘,偶習其式,以為人之不知亦當如我,則以文飾吾論,或亦足以欺人。一身為之,而莫之斥。不惟自滿,又以驕人,乃有“請遵論理賜答辯”之狂語。曾不知其見醜於識者也。利用一般人不敢自信知論理學之道德心而欺之,既復睥睨一切,為社會計,亦決不能無摘發之也。【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朱執信,原名大符,字執信,筆名有蟄伸、縣解、前進、民意、琴生等。1885年10月出生於廣東番禺。早年接受新式教育。1904年赴日留學,翌年結識孫中山,加入中國同盟會。此後迭次參與組織發動推翻清廷、討袁討龍、駐閩粵軍回粵諸役;並勤於撰述,介紹新知,力辟偽說,致力於革命事業的宣傳與革命理論的闡發,為革命黨人中第一流的輿論宣傳健將。1920年9月,在調解東莞虎門亂軍中不幸殉難。孫中山稱其為“最好的同志”、“革命中的聖人”。編者簡介谷小水,1973年生。安徽省馬鞍山市人。中山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主要從事近代中國思想文化史、中華民國史的研究。專著有《“少數人”的責任:丁文江的思想與實踐》。合著包括《辛亥革命與新中國》(即出)、《從帝制到共和》(即出)、《孫中山社會建設思想研究》等。編有《各方致孫中山函電彙編》(第4、5、6卷)。在《史學月刊》、《抗日戰爭研究》、《中山大學學報》、《浙江學刊》等刊物發表論文二十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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