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物
尖底瓶主要出土於
新石器時代
仰韶文化半坡、廟底溝、西王村類型的遺址中,是仰韶文化的典型器之一。製作材質以泥質和陶製居多。其主要特點是:小口、長腹、尖底,但各文化遺址出土的器形略有差異。半坡人早期使用的尖底瓶頸短,腹鼓,口部剖面呈方形、圓形、半月形、花苞狀、葫蘆狀等不同形式,腹部兩側一對環耳用於穿繩,飾以向左斜的細繩紋;晚期使用的頸長,肩闊,器身呈倒垂的長腰三角形或凹腰尖底狀,附雙耳,飾豎細繩紋和籃紋等。
物品原理
關於物體的重心及其套用,我國約在六千年前新石器時代就已經有所認識。
西安半坡遺址出土的盛水
陶罐,其結構為
紅陶質地,器形為小直口,細頸,長圓腹,尖底,肩部或腹部有對稱的雙系,用以穿繩。器表有多繩紋。燒結程度較好,質地堅實。汲水時由於重力作用,瓶口會自然向下,待水將滿時,瓶身自動倒轉,口部向上。這是仰韶文化半坡類型最具代表性的器物之一。仰韶文化廟底溝類型及馬家窯文化遺存中發現的尖底瓶略有不同。廟底溝類型的尖底瓶為雙唇,小口,器身瘦長,肩腹部無系。馬家窯文化的尖低瓶為侈口,直頸,折肩,腹有雙系以細泥橙黃陶製成,器表塗淺紅色陶衣,以黑彩繪旋紋,紋飾充滿動感,製作精細。西周時,這種提水壺經過改進,變成了宮廷的玩物――欹器。它也是一種利用重心來調節平衡的器物,空的時候傾斜,裝水不多不少時直立,水裝多了就翻倒。正可謂"虛則欹、中則正,滿則覆"。
解讀尖底瓶
據蘭州研究史前文化的收藏家張靖先生考證,尖底瓶不是汲水器,也不是欹器。仰韶居民沒有水井,他們生活在河邊上,從河裡面取水,尖底瓶無論從容量運輸等方面都不適合最為水器。此外,張先生還收藏有十多厘米高的小尖底瓶,這樣小的尖底瓶肯定不是用來汲水的。通過實驗,許多尖底瓶並不具備“將空瓶放入水中,它在水中自動下沉,注滿水後,由於重心轉移,瓶口朝上豎起”的功能。作為欹器,更不可能。且不說原始社會人類有沒有這樣的哲學理念,單就尖底瓶的器形來看,就有帶耳的和不帶耳的。不帶耳的尖底瓶,沒有重心支點,不可能“中則正,滿則覆”。張先生在研究中發現了我國甲骨文,金文以及甲骨文以前的文飾符號中有關尖底瓶用法的直接證據。在文飾型符號中,有兩個人雙手擎舉一個尖底瓶,在兩人的胳膊和擎舉著的尖底瓶的下面,是一隻琮。我們知道,琮是一種禮器。這個文飾符號表明:尖底瓶是作為禮器來使用的。此外除了做禮器使用之外,張先生還有一個推測:做暖水瓶用。古人把瓶子特意做成尖底,肯定是有特殊的需要。尖底最突出的功能是比平底器物更容易的插進鬆軟的物質中。據發掘資料,仰韶文化的居民居的半地穴居室內都設有一個灶坑,和保存火種的砂陶罐。灶坑兼備做飯和取暖雙重功能。灶坑內有燃燒後的灰燼,這些灰燼蓄熱性能非常好,可以長時間保持熱量。仰韶居民為了在冷天或者夜裡也可以喝到熱水,就可以把裝水的尖底瓶很方便的插進灰燼中。需要飲水時取出來,喝完再插進去。由於做暖水瓶用,所以可大可小,可以有耳,也可以無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