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革
元朝始設於各路,掌管所屬道人。如有道士與百姓發生詞訟,則會同地方官府共同處理。以道錄為長官,下設書吏、公使人等。
明朝設於洪武十五年(1382年),為掌管道人之最高機構,隸於
禮部。負責頒給道官度牒,三年一頒;總管天下道人;統領地方各道官衙門,即各府的道紀司、各州的道正司、各縣的道會司。
清朝時沿置,設道官一人,兼正一銜,給予部札;其他的
官職設定及職掌均與明朝相同;並於京師分設東南城、
西南城、中城等六處道官,各設協理一人,給予司札,管理道人,頒發度牒。
宣統三年(1911年),
道錄司的事務改歸民政部管轄。
編制
道錄司設左、右正一(
正六品)各一人,左、右演法(從六品)各一人,左、右至靈(
正八品)各一人,左、右至義(從八品)各一人,選精通經典、戒行端潔者充任,但不給俸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