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著作權例外規定,對著作權的例外規定。著作權法在規定著作權所有者享有權利的同時,通過規定幾種不適用法律一般原則的情況,對權利的行使作出某種限制。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生活的正常進行和發展,離不開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及時廣泛傳播。著作權作為對作品使用的支配權在行使上不受限制,便會與公眾利益發生矛盾。其結果不僅不利於社會,也不利於作者自身。為了在保護作者正當權益的同時協調好作者與使用者的關係併兼顧社會利益,有必要對著作權給予一定的限制。這是防止濫用權利的法律原則在著作權立法中的體現。根據大多數國家著作權法的規定,除時間和地域限制外,對著作權的限制主要指對著作權所有者行使權利的限制,具體表現為合理使用、法定許可和強制許可3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