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省試策第三道

《對省試策第三道》是唐代沈亞之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省試策第三道
  • 作者:沈亞之
  • 創作年代:唐代
  • 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對省試策第三道
問:贍軍國,給公上,出於物力,其賦稅之謂耶?煩則擾罷黎,省則乏經用。縉紳多士之論及此也,莫不曰擾農困商,敦本抑末,知倚市者為弊,樹稼者誠勞。必在乎慎擇臨長之官,加重耕織之出。今牧宰非不選也,而富庶未至;眾貨非不制也,而粟帛猶輕。用何方可以致龔黃蒲密之理,以惠康吾人;用何術可以均衣食緡錢之饒,以利澤南畝。斯上心所注,亟以延問。觀光之士,期為指明。
對。百姓之貢輸賦,患不在重,而在於勞逸不均也。今自謀叛以來,農勞而兵逸。其租稅所出之名不一,猾吏撓之,後期而輸者,則鞭體出血。若聲仍終不得,蒙不忍欺。故豪農得,以蠹奸賈倍之,而美地農產,盡歸豪奸。益其地,資其利,而賦歲以薄。失其產者,吏督其不奉,而賦歲以重。是以割姻愛,棄墳井,亡之他郡而不顧。亡者之賦又均焉。故農夫蠶婦,蓬徙塵走於天下,而道死者多矣。由是商益豪而農益敗,錢益貴而粟益輕也。今返之法,必在刺史長吏而擇其良者,使久留於任。一年政成者,一階之官,一歲一加之。三年而政成者,歲加之。異政累聞者五年,而後遷之連率。不如法者,削其本不得齒。則度幾乎化矣。謹對。

作者簡介

沈亞之(781—832),字下賢,唐吳興(今浙江湖州)人,元和十年(815)進士,累遷至殿中丞御史內供奉,後終官郢州司戶參軍。著有《沈下賢集》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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