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物稅的特徵
其主要特徵有:
(1)在課稅原理上,對物稅表現為一種由物及人的過程,即首先指向某物,然後才涉及與該物有一定連結關係的私人。
(2)在
稅基的計算上,對物稅僅以物的價格、金額或數量為準,而不考慮與該物存在歸屬關係的私人的經濟收入和生活狀況等因素。
對物稅的優點與不足
對物稅的優點在於:徵稅面寬,稅源大;對
商品經濟活動可以進行多方面的調節;徵收簡便,對象明確。
對物稅的不足在於:貧富負擔同等的
稅收,有失公平;
稅收收入受經濟影響波動大,不夠穩定;在實行
價內稅時,如若稅負不當,還會影響物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