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論證

對比論證

對比論證,是正反對比論證的簡稱,也稱比較法,是把兩種事物加以對照、比較後 ,推導出它們之間的差異點,使結論映襯而出的論證方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比論證
  • 外文名:Comparison and demonstration
  • 對比論證:是正反對比論證的簡稱
  • 說服力:論證方法
特點,作用,分類,舉例,注意事項,對比規則,

特點

這是一種常用的、有說服力的論證方法。事物的特徵和本質在對比中最容易顯露出來,特別是正反相互對立的事物的比較,具有極大的鮮明性,能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經過對比,正確的論點更加穩固。

作用

世界上的萬事萬物,往往是相比較而存在的。“有比較才有鑑別”,兩種事物一經對比,就可以分辨出彼此間的差異。因此,議論文中常常運用對比論證的方法,把兩種矛盾或對立的事物加以對照比較,從正反兩方面進行說理,從而揭示事物的本質,使所闡述的事理更加深刻,更有說服力。真與假的對比,可以去偽存真;善與惡的對比,可以抑惡揚善;是與非的對比,可以撥亂反正。因此,運用正反對比論證比單從正面說理,論證更有力,觀點更鮮明。特別是本身就含有對比因素的題目,如《儉與奢》《索取與奉獻》《“知足常樂”與“知不足常樂”》等,都適宜用此法完成作文。

分類

對比有縱比和橫比兩種。
所謂縱比,是指時間上的前後時期、事物的前後階段的對比。如用八旗子弟前期能征善戰、建功立業與後期縱情享樂而喪權誤國對比,可用來證明“創業而不守業就會有亡國之災”的道理。
所謂橫比,是指同類事物間的對比。如《贊公僕精神》一文,用兩個事例作對比:1994年11月,孔繁森同志不幸殉職,他留下的遺物是8元6角人民幣和發展阿里經濟的12條建議;原北京市副市長王寶森任職期間,利用人民給他的權力,大肆貪污受賄,造成了嚴重的損失和極其惡劣的影響。這樣一比,孰清廉孰貪婪,涇渭分明,有力地凸現了作者的觀點。

舉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各有千秋,各具特色,不可強求統一,但這形形色色的生活方式確有高下優劣之分。醉生夢死,花天酒地,是生活方式,忘我工作,無私奉獻,也是生活方式;無所事事,渾渾噩噩,是生活方式,自強不息,銳意進取,也是生活方式;未老先衰,坐吃山空,是生活方式,老而彌堅,與時俱進,也是生活方式。無疑,李政道的“生活方式”,是積極的,高尚的,令人敬佩的,也是值得效仿的。 ——《李政道的“生活方式”》
此段運用了對比論證,突出了“李政道的生活方式,是積極的,高尚的,令人敬佩的,也是值得效仿的。”

注意事項

運用正反對比論證時,要防止出現兩種弊病:
1、 生硬對比。有些人在使用正反對比的論證方法時只將兩件事物照章寫上,看不出其可比之處,不知為何而設;有時更是生搬硬套,令人不知所云。
2、 不加分析。即不注意在比較上下功夫,未能指出其相異之處以證明觀點的正確。相比前一種失誤,這更是通病。
事實上,我們應牢記正反對比論證的目的,不在敘例的生動、完整,而在從中歸納出一個能證明論點的道理,是為證明論點服務的。所以對比之例既已舉出,必然要分析其蘊含的證明論點的意義。

對比規則

一是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根據文章中心的需要確定是否運用對比論證。進行對比要闡述的道理是什麼,一定要心中有數。
二是尋求適當的對比材料。用作對比的事物必須有明確、統一的對比點。如果兩種事物間缺乏一定的可比性,就缺少了對比的依據,也就達不到有效論證的目的。
三是要有相同的對比量。如果論述時從正面講了兩個方面,那么用來對照的部分一般也應該從反面講兩個方面。這樣不僅對比相應均衡,而且能使文章眉目更為清楚。
四是對比之後要進行適當的分析議論,把蘊含其中的事理簡明扼要地揭示出來。比是基礎,議是升華。因此,對比後要旗幟鮮明地作出評價或得出結論,不能含糊其辭、模稜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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