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易道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作品名稱:對易道判創作年代:唐代作品體裁:散文作者:無名氏 對易道判〈乙入於幽谷,三歲不覿。郡吏詰之,稱澤無水,以致命遂志。〉《易》之為書,解類成象,因涸澤之為體,致幽谷之深潛。君子是以養蒙晦明,致命遂志,豈隕獲於所遇,將《考盤》而自得。金車欲駕,來尚虛徐;朱紱方亨,猶多臲卼。龍盤所以致用,蠖屈豈不求伸?十年反常,志或斯在;三歲不覿,吏亦何非?苟罔(一作用)有違,可以無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