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搏獸判

《對搏獸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搏獸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無名氏
對搏獸判
〈山有徒搏殺獸者請賞,州之所不與。使科州違式,不伏。〉
賦受不同,勇怯殊跡,瞻彼徒搏,罕能為之!眷乎傷生,吾所不與。何者?啟足貽訓,嘗不愛於遺軀;履尾有言,翻見矜於扼猛。撫毒雖殊愛己,除橫誠則利人。州司執文,切同膠柱;使科違式,所謂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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