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貿易部

對外經濟貿易部是綜合管理全國對外經濟貿易工作的職能部門。國務院部委機構。主要任務是: 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中國對外經濟貿易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和貫徹對外經濟貿易方針政策,對全國的對外經濟貿易實行巨觀管理和組織協調。基本職責包括:研究制訂發展對外經濟貿易的戰略方針、規劃和國別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 負責對外經濟貿易業務的監督管理和統計,組織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 負責組織政府間的經濟貿易談判和混合委員會會議,根據國務院授權代表中國政府簽訂多邊、雙邊政府間經濟貿易協定,並負責組織監督實施; 負責制定有關對外經濟貿易管理的法規,並組織監督實施。

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對外經濟貿易體制改革方案及配套措施,經國務院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和協調管理外國政府貸款、外商投資、技術進出口、成套設備進口的對外談判、簽約,審批重大的利用外資和技術引進項目的協定和契約,歸口管理對外援助,制定國別援助方案,組織對外經濟援助項目的實施和技術合作工作;歸口管理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以及國外經濟合作企業,歸口管理同聯合國系統及有關國際組織的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負責接受和管理國外經濟技術援助,負責管理進出口許可證和出口配額,歸口審查國內外對外經濟貿易企業的設定; 歸口管理部駐外使館商務處、經參處及海外企業; 按規定範圍審查外商駐華代表機構,參與研究制定關稅總水平、關稅結構、匯率等對外經濟貿易經濟調節措施,指導和組織協調各地區、各部門的對外經濟貿易工作等。設有政策體制司、綜合計畫司、財務會計司、對外貿易管理司、進出口司、對台經貿關係司、地區政策一司、地區政策二司、地區政策三司、對外援助司、國外經濟合作司、國際聯絡司、技術進出口司、外國投資管理司、外國貸款管理司、條約法律司、交際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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