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元日奏事上殿不脫劍履判

《對元日奏事上殿不脫劍履判》是唐代蕭昕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元日奏事上殿不脫劍履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蕭昕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對元日奏事上殿不脫劍履判
土惟三分,爵有五等,懋勛庸而賜祿,加道德以受封。故鄭伯虢公,旌于于家,酇侯曲逆,表乎漢代。鹹以胥寧帝道,宣翼王室,上殿而劍履不脫,立朝而贊拜不名,貴之與尊,粲然明矣。景也元朝上壽,百辟齊列,敷奏昌言,對揚休命,遠葉蕭何之軌,復同子孟之躅。若三台是職,雅符周典;如一命才登,須遵漢律。

作者簡介

蕭昕(699~791)字中明,河南(今河南洛陽)人。開元、天寶間兩次舉博學宏詞科。歷任左拾遺、起居郎、中書舍人、禮部侍郎、工部尚書、禮部尚書等職。以太子少師致仕,卒溢懿。新、舊《唐書》有傳。《全唐詩》存詩2首,《全唐詩補編·續拾》補收1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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