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人抗辯
- 別稱:相對的抗辯或主觀的抗辯
- 類型:票據抗辯之一
- 釋義:基於特定關係而產生的抗辯
亦稱“相對的抗辯或主觀的抗辯”。票據抗辯之一種。
基於持票人自身或者票據債務人對特定的持票人之間的關係而產生的抗辯,任意債務人得以對特定債權人行使的抗辯。其主要包括:(1)票據債權人欠缺實質受領票據的能力。主要是行為能力的欠缺;(2)票據債權人惡意取得票據因而不享有票據權利;(3)票據債權人欠缺形式上受領票據的能力。這裡考察的主要是背書是否連續。特定的債務人得以對特定的債權人行使的抗辯。主要包括:(1)原因關係無效或不成立的抗辯;(2)無對價或無相當對價取得票據;(3)基於當事人之間特別約定的抗辯。這類抗辯即授受票據的直接當事人之間對於票據簽發或轉讓有特別約定,若持票人違背該項特別約定時,則票據債務人可以此為由主張抗辯;(4)欠缺交付行為的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