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借款科目

專用借款科目(編碼414號)是國營工業企業會計科目。本科目規定: 本科目核算企業向銀行借入的各種專用借款,如“小型技措借款”“輕紡工業技措借款”“出口工業品生產專項借款”“進口設備短期外匯借款”“進口設備人民幣借款” “國內配套設備借款” “中短期專項借款” “更新改造借款” “大修理借款”等。流動資金借款和基建借款,不在本科目核算。

專項存款科目(編碼201號)是國營工業企業會計科目。本科目規定: (1)核算企業存在銀行的各種專用款項。(2)企業按照規定提取的專用基金(如更新改造基金、大修理基金、生產發展基金、新產品試製基金、後備基金、職工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風險保證金)和工資基金等,自銀行結算戶轉入專項存款戶時,借(增) 記本科目,貸(減)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收到上級撥來的專用撥款 (如科技三項費用撥款、挖潛革新改造撥款等) ,借 (增)記本科目,貸 (增) 記“專用撥款”科目。企業向銀行借入的各種專用借款及投資借款,借(增)記本科目,貸(增)記“專用借款”“投資借款”科目。對於某種專用借款,如採取在規定限額內隨支隨借的方式,應於支用借款時,借 (增)記“專項物資” “專項工程支出”等科目,貸(增)記“專用借款”科目,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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