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技術軍官管理暫行規定》 經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批准,由中央軍委印發,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專業技術軍官管理暫行規定
- 實施時間:2021年1月1日
《專業技術軍官管理暫行規定》 經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批准,由中央軍委印發,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專業技術軍官管理暫行規定》 經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批准,由中央軍委印發,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現役軍官管理暫行條例》及相關配套法規的發布施行,標誌著軍官制度改革實現重大突破、建立中國特色軍官職業化制度取得實質進展,對軍隊建設發展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和長遠歷史意義,必將全面提高軍官管理專業化、精細化、科學化水平,加快鍛造德才...
在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且達到崗位最高工作年齡的文職人員,因工作需要延長崗位最高工作年齡的,參照軍隊高級專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規定執行。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關於貫徹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文...
(五)省內急需的具有中、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第六條不具備以上所列條件或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我省不予接收安置。(一)年齡滿五十周歲的;(二)不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規定的退役條件的;(三)夫婦均系現役軍人,...
人民解放軍實行經院校培訓提拔軍官的制度,即軍事、政治、後勤、裝備軍官每晉升一級指揮職務,應當經過相應的院校或者其他訓練機構培訓;專業技術軍官每晉升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應當經過與其所從事專業相應的院校培訓或者通過其他方式完成規定的...
專業技術軍官每晉升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應當經過與其所從事專業相應的院校培訓;院校培訓不能滿足需要時,應當通過其他方式,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第三章軍官的考核和職務任免 第十一條各級首長和政治機關應當按照分工對所屬軍官進行考核。...
規定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鐵路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充分發揮他們在鐵路現代化建設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鐵路事業的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保證,特制定本暫行規定。第二條 鐵路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執行黨的幹部政策...
(一)在執行戰鬥任務中表現英勇機智、立有戰功或在工作中有優良成績,可以任命為軍官職務的軍士和兵;(二)普遍徵召的預備役軍官;(三)中級軍事學校、高級軍事技術學校或其他專業學校畢業的軍人;(四)各種訓練班受訓後可以任命為軍官...
專業技術軍官每晉升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應當經過與其所從事專業相應的院校培訓;院校培訓不能滿足需要時,應當通過其他方式,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考核和任免 第十一條 各級首長和政治機關應當按照分工對所屬軍官進行考核。考核軍官,應當...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是被任命為排級以上職務或者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並被授予相應軍銜的現役軍人。軍官按職務性質分為軍事軍官、政治軍官、後勤軍官、裝備軍官和專業技術軍官。堅持院校培訓提拔軍官的制度。職務分類 軍官按職務性質分為...
②現役軍官軍銜等級設定。軍官軍銜設三等十級,即將官: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海軍、空軍軍官在軍銜前分別冠以“海軍”“空軍”。專業技術軍官在軍銜前冠以“專業技術”。③現役軍官...
(二)文職人員在用人單位範圍內的崗位專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及其職責要求等發生變動的;(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條變更聘用契約應當採取書面形式,由用人單位和文職人員簽訂聘用契約變更書。聘用契約變更書一式3份,分別由用人...
現役軍官晉升任用暫行規定 《現役軍官晉升任用暫行規定》經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批准,由中央軍委印發,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規定是軍隊各級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獎勵工作的基本依據,適用於在軍隊編制的專業技術崗位任職的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和文職人員。本規定所稱的獎勵,是指軍隊設定的專業技術人才獎和獎勵性津貼。第三條 軍隊專業技術人才獎勵工作貫徹尊重勞動、...
本條例適用於排級至大軍區級軍事、政治、後勤、裝備軍官職務的任免。專業技術軍官職務的任免,按照總政治部的有關規定辦理。第三條 軍官職務任免,必須堅持下列原則:(一)黨管幹部,由黨委集體討論決定;(二)德才兼備,注重實績,把...
(四)具有勝任本職工作所必需的理論、政策水平,科學文化、專業技術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五)身體健康。第五條根據工作需要,文職幹部可以改任現役軍官,並按照有關規定評定授予軍銜。第六條文職幹部應當按照規定著制式服裝,佩帶帽徽、...
第八條軍官軍銜依照下列規定區分:(一)軍事、政治、後勤軍官: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海軍、空軍軍官在軍銜前分別冠以“海軍”、“空軍”。(二)專業技術軍官: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
軍官軍銜設3等11級,即:將官:一級上將、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海軍、空軍軍官在軍銜前分別冠以“海軍”、“空軍”。專業技術軍官,在軍銜前冠以“專業技術”。士兵軍銜按等級分...
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規定條 件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到該地區安置。第四章 工作分配與就業 第二十二條 擔任師級職務的軍隊轉業幹部或者擔任營級以下職務(含科級以下文職幹部和享受相當待遇的專業技術幹部,下同)且軍齡不滿20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