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複審委員會案例詮釋:外觀設計

專利複審委員會案例詮釋:外觀設計

《專利複審委員會案例詮釋:外觀設計》從專利複審委員會20多年來作出的8000多件外觀設計複審、無效已結案件中精選出100多個案例,依法律問題分5章進行了編排,每章節結合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和案件的具體情況對案件進行了相應的分析評述。

基本介紹

  • 書名:專利複審委員會案例詮釋:外觀設計
  • 出版社: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 裝幀:平裝
  • 語言:中文
內容簡介,編輯推薦,目錄,

內容簡介

讀者對象:專利審查、專利代理入以及其他專利相關工作人員。

編輯推薦

《專利複審委員會案例詮釋:外觀設計》是由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

目錄

第一章 外觀設計的定義
第一節 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的設計
一、產品的設計
案例 棒糖(第23號複審決定)
二、形狀、圖案、色彩的設計
案例1 帶圖像的計算機螢幕(第1967號複審決定)
案例2 裝飾花布(第2895號無效決定)
案例3 燕窩包裝罐(第427號複審決定)
案例4 鮮橙多標貼(第5189號無效決定)
三、以產品為載體
案例1 報紙(第5964號無效決定)
案例2 刀柄(第5098號無效決定)
案例3 汽車車軸(第5439號無效決定)
第二節 適於工業套用
案例1 旋轉座椅(第4063號無效決定)
案例2 飲水機(第5097號無效決定)
第三節 應當具備美感
案例 人體藝術造型瓶起子(第356號複審決定)
第二章 外觀設計相同和相近似判斷
第一節 現有設計的認定
一、出版物公開
案例1 矯正帶(第2090號無效決定)
案例2 電機(第1680號無效決定)
案例3 刷子(第6129號無效決定)
案例4 酒瓶包裝套(第5137號無效決定)
案例5 拖拉機消聲器(第5970號無效決定)
二、使用公開
案例1 蚊香包裝盒(第4388號無效決定)
案例2 南瓜形食品盒(第11582號無效決定)
案例3 汽車前大燈(第1862號複審決定)
案例4 世紀龍包裝盒(第6303號無效決定)
第二節 產品類別的判斷
一、產品類別相同
案例1 包裝罐片材(第1004號無效決定)
案例2 電動攪拌機(第4024號無效決定)
案例3 酒瓶(第5021號無效決定)
二、產品類別相近
案例1 豬肉鬆食品包裝罐(第3830號無效決定)
案例2 綠茶包裝箱(第5258號無效決定)
案例3 椰子汁飲料罐(第2959號無效決定)
三、產品類別不相同也不相近
案例 降壓儀(第2393號無效決定)
第三節 判斷原則及方式
一、確定是否具有顯著影響的考慮因素
(一)慣常設計
案例1 金麥曲奇包裝罐(第3399號無效決定)
案例2 瓶蓋(第6233號無效決定)
案例3 鉗形電流表(第5114號無效決定)
(二)產品功能、內部結構或由產品功能唯一限定的特定形狀
1.產品功能效果的設計
案例1 門窗雙輪導輪(第3263號無效決定)
案例2 帶防壓環的易拉罐頭蓋(第1255號無效決定)
2.產品內部結構設計
案例1 太極球(第1607號無效決定)
案例2 相冊(第5892號無效決定)
3.產品功能唯一限定的特定形狀
案例1 插座(第5415號無效決定)
案例2 齒輪鐘(第11946號無效決定)
(三)是否是使用時容易看到的部位
案例1 暖氣片(第4278號無效決定)
案例2 塑膠瓶蓋(第3392號無效決定)
案例3 台式飲水機(第4767號無效決定)
(四)單一色彩的外觀設計僅作色彩改變
案例 金黃色腳踏車鏈條(第4670號無效決定)
(五)產品透明部分的設計
案例 蒸鍋(第3901號無效決定)
二、單獨對比方式
(一)單件產品
案例 立式冷熱飲水機(第4650號無效決定)
(二)組件產品
案例1 數字鉗表(第1597號複審決定)
案例2 電熱開水壺(第5200號無效決定)
案例3 包裝盒(第4029號無效決定)
案例4 電熨斗(第6000號無效決定)
(三)單獨對比方式的例外
1.組件產品
案例 攜帶型燃氣燒烤爐(第3814號複審決定)
2.成套產品
案例1 藥品包裝盒(第3939號無效決定)
案例2 瓶貼(第3856號無效決定)
3.不具“單一性”的專利
案例 飲料瓶及瓶貼(第850號無效決定)
三、整體觀察、綜合判斷方式
(一)確定在先設計公開的信息
1.立體圖、文字說明等信息已充分公開在先設計
案例1 桑拿保健浴器(第4864號無效決定)
案例2 分解式掛鎖(第6061號無效決定)
案例3 豆皮(第7480號無效決定)
2.立體圖、文字信息未充分公開在先設計
案例1 筆(第2503號無效決定)
案例2 發電和電弧焊兩用機(第5441號無效決定)
案例3 車輪(第2817號無效決定)
(二)整體觀察、綜合判斷
案例1 電保溫瓶(第1號無效決定)
案例2 顯微鏡(第2699號無效決定)
案例3 電飯煲(第4526號無效決定)
案例4 電熨斗(第5739號無效決定)
第三章 幾類產品外觀設計相同和相近似的判斷
第一節 家用電器
案例1 立扇(第860號無效決定)
……
第四章 權利衝突與重複授權
第五章 《專利法》第5條和第33條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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