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無效判定及其銜接機制研究

專利無效判定及其銜接機制研究

《專利無效判定及其銜接機制研究》是2019年5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易玲。

基本介紹

  • 書名:專利無效判定及其銜接機制研究
  • 作者:易玲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9年5月
  • 頁數:174 頁
  • 定價:46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30437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我國堅持行政機關判斷專利有效性與司法機關判斷專利侵權訴訟相分離的二元構造,侵權糾紛與權利有效性無法在同一訴訟程式中解決,因而日益呈現出循環訴訟與中止訴訟的弊端。學界部分學者對該問題有所涉獵,但都停留在理論研究妹照己層面,提出賦予法院在侵權訴訟中判斷專利有效性的權力。作者通過實證研究,突破了學界對循環訴訟、中止訴訟認知的固化思維,對“賦予法院判斷專利效力的權力”這一觀點持否定態度,因而撰寫本書進行系統闡述,提出自己的新觀點。

作者簡介

易玲,女,漢族,1980年生,湖北荊州人,中共黨員,現為中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2002年獲得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士學位 ,2007年獲得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民商法碩士學位,2012年獲得湘潭大學法學院訴訟法博士學位,2012年~2015年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博士後流動站從事智慧財產權法方向研究,2017年~2018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委派到美國東北大學做訪問學者。曾主歡講墊持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主持國家知識產權局委託專項課題研究,主持中國法學會部級課題及多次主持湖南省自科基金、湖南省社科基金、湖南省知識產權局軟課題、湖南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等。系列論文曾發表在《法商研究》、《政治與法律》、《人大報刊複印資料》轉載、《智慧財產權》、《國家行政學院學報》、《湘潭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湖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西藏大學學報》等CSSCI來源期刊。曾獲得“陳光中訴訟法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中南大學2015~2016學年優秀班導師;湖南省永雄獎助學金優秀班導師獎;第47屆中國博士後基金資助面上項目一等獎。現為湖南省智慧財產權協會副秘書長,湖南省訴訟法學會理事,湖南省民商法學會理事,湖南省智慧財產權法學會理事。

圖書目錄

第1章 專利權及其確定性探究
1.1 專利權之起源及特殊權利形態探討
1.1.1 專利權的起源:從“榮公好專利”談起
1.1.2 專利權在我國憲法中的法律地位
1.1.3 私法範疇下的專利權與物權
1.1.4 無體財產權範疇下的專利權與債權
1.2 專利權之確定性問題
1.2.1 專利確權產生的根源:客體的“無形性”
1.2.2 專利權與物權具有利益擴張上的差異
1.2.3 專利權範圍及不確定性
1.2.4 專利權侵權形態之差異
1.3 小結
第2章 對現行專利無效判定二元構造之評析
2.1 “專利無效判定”討論範圍的界定及其問題點
2.1.1 專利無效判定之討論範圍的界定
2.1.2 專利無效判定問題之所在
2.2 專利無效判定行為之法律性質
2.2.1 關於專利授權行為性質的爭論:中船灑故酷國大陸、中國台灣地區的相關學說
2.2.2 我國有關專利無效判定行為性質的爭論及其理由
2.2.3 定性為“民事確權”的不合理及其理由
2.2.4 定性為“虛假契約解除程式”的不合理及其理由
2.2.5 專利無效判定行為性質的準確定位
2.3 專利無效判定機制二元構造之困惑一:“循環訴訟”
2.3.1 問題的緣起:“循環訴訟”相關的幾個案例
2.3.2 學界的爭點及評析
2.3.3 “循環訴訟”並非循環:從解決兩大現實難題展開
2.4 專利無效判定二元構造之困惑二:“中止訴訟”
2.4.1 “八年維權”之路:“武漢晶源”案的思考
2.4.2 中止訴訟的典型案例:本田株式會社訴雙環股份公司專利侵權糾紛案
2.4.3 二元構道埋格察造下侵權訴訟與專利無效判定程式關係之嬗變
2.4.4 “中止訴訟”所帶來的弊端及其評價
2.5 成因分析:三大關係的平衡與協調
2.5.1 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的平衡
2.5.2 司法權與行政權的分配與制衡
2.5.3 膠婚辨公平與效率價值之博弈
2.6 小結
第3章 專利司法判定之一元構造評析
3.1 侵權訴訟法院司法判定的外部條件:兼談智慧財產權司法審判體制改革
3.1.1 我國現行智慧財產權司法審判體制的歷史沿革
3.1.2 技術事實查明機制的最佳化發展
3.2 專利侵權訴訟中司法判定之優勢及其發展趨勢
3.2.1 專利殼戲紙無效宣告程式與現有技術抗辯
3.2.2 專利侵權訴訟中司法判定之優勢所在
3.3 專利侵權訴訟中司法判定之世界發展趨勢
3.3.1 專利侵權訴訟中司法判定所面臨的挑戰
3.3.2 司法判定之效力:對世性和相對性
3.3.3 有效性問題之行政與司法兩者判定的矛盾
3.3.4 專鴉歡利有效性司法審查之專業技術能力挑戰
3.4 智慧財產權專門法院對最佳化銜接機制所產生的影響
3.4.1 智慧財產權專門化審理的必要性及其價值
3.4.2 評中國智慧財產權專門化審理之“三審合一”模式
3.4.3 境外智慧財產權專門化審理模式的考察
3.4.4 理想主義模式及其問題
3.5 追本溯源:現代行政權和司法權界限與運作規律的中國語境
3.5.1 關於行政與司法作用分擔的新觀點
3.5.2 有限的司法審查之中國語境
3.6 小結
第4章 美國及日本專利無效判定問題之參酌
4.1 美國專利無效判定二元構造:專利無效訴訟與再審查
4.1.1 審查專利有效性機制
4.1.2 專利權有效性推定原則
4.1.3 法院就專利有效性之判斷效力:Blonder-Tongue案之第三人效力
4.1.4 專利商標局就專利有效性之判斷:再審查制度
4.1.5 侵權訴訟與再審查程式之比較與協調
4.1.6 美國的最新發展:以2011年《美國專利法案》修改為視點
4.2 日本專利無效判定機制
4.2.1 日本專利無效判定程式的嬗變:從二元構造到專利有效性一元判定
4.2.2 日本特許廳之專利無效審查制度
4.2.3 日本智慧財產權高等裁判所之專利無效訴訟審查模式
4.2.4 專利無效性判斷之新發展:評《日本專利法》第104條之3
4.2.5 日本專利無效判定機制的回歸:2011年《日本專利法》第104條之4
4.3 對美國、日本專利無效判定模式的評價及啟示
4.3.1 強化專利行政複審機制之美國模式
4.3.2 行政、司法無效判定並行之日本模式
4.3.3 對我國的啟示
4.4 小結
第5章 專利無效判定機制的實證研究與制度之選
5.1 二元構造下專利無效判定及訴訟之銜接現狀
5.1.1 調研相關數據統計
5.1.2 二元構造下“循環訴訟”的破除和中止訴訟的防範
5.2 專利確權機制二元構造模式之現實選擇
5.2.1 侵權訴訟法院專利司法判定優勢與改革成本
5.2.2 專利無效行政判定的優勢與不足
5.2.3 專利無效判定二元構造的現實選擇
5.3 專利無效判定程式與侵權訴訟程式銜接之可選路徑探討
5.3.1 在專利行政訴訟中專利複審委不作為被告,有效節約行政資源
5.3.2 專利行政訴訟省略一個審級,合理布局行政與民事程式的銜接
5.3.3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侵權訴訟中允許進行無效抗辯,提高專利糾紛的解決效率
致 謝175
2.2.5 專利無效判定行為性質的準確定位
2.3 專利無效判定機制二元構造之困惑一:“循環訴訟”
2.3.1 問題的緣起:“循環訴訟”相關的幾個案例
2.3.2 學界的爭點及評析
2.3.3 “循環訴訟”並非循環:從解決兩大現實難題展開
2.4 專利無效判定二元構造之困惑二:“中止訴訟”
2.4.1 “八年維權”之路:“武漢晶源”案的思考
2.4.2 中止訴訟的典型案例:本田株式會社訴雙環股份公司專利侵權糾紛案
2.4.3 二元構造下侵權訴訟與專利無效判定程式關係之嬗變
2.4.4 “中止訴訟”所帶來的弊端及其評價
2.5 成因分析:三大關係的平衡與協調
2.5.1 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的平衡
2.5.2 司法權與行政權的分配與制衡
2.5.3 公平與效率價值之博弈
2.6 小結
第3章 專利司法判定之一元構造評析
3.1 侵權訴訟法院司法判定的外部條件:兼談智慧財產權司法審判體制改革
3.1.1 我國現行智慧財產權司法審判體制的歷史沿革
3.1.2 技術事實查明機制的最佳化發展
3.2 專利侵權訴訟中司法判定之優勢及其發展趨勢
3.2.1 專利無效宣告程式與現有技術抗辯
3.2.2 專利侵權訴訟中司法判定之優勢所在
3.3 專利侵權訴訟中司法判定之世界發展趨勢
3.3.1 專利侵權訴訟中司法判定所面臨的挑戰
3.3.2 司法判定之效力:對世性和相對性
3.3.3 有效性問題之行政與司法兩者判定的矛盾
3.3.4 專利有效性司法審查之專業技術能力挑戰
3.4 智慧財產權專門法院對最佳化銜接機制所產生的影響
3.4.1 智慧財產權專門化審理的必要性及其價值
3.4.2 評中國智慧財產權專門化審理之“三審合一”模式
3.4.3 境外智慧財產權專門化審理模式的考察
3.4.4 理想主義模式及其問題
3.5 追本溯源:現代行政權和司法權界限與運作規律的中國語境
3.5.1 關於行政與司法作用分擔的新觀點
3.5.2 有限的司法審查之中國語境
3.6 小結
第4章 美國及日本專利無效判定問題之參酌
4.1 美國專利無效判定二元構造:專利無效訴訟與再審查
4.1.1 審查專利有效性機制
4.1.2 專利權有效性推定原則
4.1.3 法院就專利有效性之判斷效力:Blonder-Tongue案之第三人效力
4.1.4 專利商標局就專利有效性之判斷:再審查制度
4.1.5 侵權訴訟與再審查程式之比較與協調
4.1.6 美國的最新發展:以2011年《美國專利法案》修改為視點
4.2 日本專利無效判定機制
4.2.1 日本專利無效判定程式的嬗變:從二元構造到專利有效性一元判定
4.2.2 日本特許廳之專利無效審查制度
4.2.3 日本智慧財產權高等裁判所之專利無效訴訟審查模式
4.2.4 專利無效性判斷之新發展:評《日本專利法》第104條之3
4.2.5 日本專利無效判定機制的回歸:2011年《日本專利法》第104條之4
4.3 對美國、日本專利無效判定模式的評價及啟示
4.3.1 強化專利行政複審機制之美國模式
4.3.2 行政、司法無效判定並行之日本模式
4.3.3 對我國的啟示
4.4 小結
第5章 專利無效判定機制的實證研究與制度之選
5.1 二元構造下專利無效判定及訴訟之銜接現狀
5.1.1 調研相關數據統計
5.1.2 二元構造下“循環訴訟”的破除和中止訴訟的防範
5.2 專利確權機制二元構造模式之現實選擇
5.2.1 侵權訴訟法院專利司法判定優勢與改革成本
5.2.2 專利無效行政判定的優勢與不足
5.2.3 專利無效判定二元構造的現實選擇
5.3 專利無效判定程式與侵權訴訟程式銜接之可選路徑探討
5.3.1 在專利行政訴訟中專利複審委不作為被告,有效節約行政資源
5.3.2 專利行政訴訟省略一個審級,合理布局行政與民事程式的銜接
5.3.3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侵權訴訟中允許進行無效抗辯,提高專利糾紛的解決效率
致 謝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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