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擬訂教育、體育改革和發展的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教育事業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多葛囑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負責統計全縣教育經費投入情況。
(四)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統籌指導社會教育和繼續教育。
(五)統籌規劃、協調指導並組織實施全縣教育體制、辦學體制、人事制度、管理體制等方面的綜合改革。
(六)指導學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以及
國防教育工作。
(七)負責駐城縣直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統戰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鄉鎮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統戰工作和精神文明工作;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指導教育系統群團、社團組織工作。
(八)指導、協調教育系統維護穩定以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學校後勤管理與改革工作。
(九)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組織、指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組織、指導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聘任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工作。
(十)負責全縣學歷教育及其考試、考核、招生工作;組織全縣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十一)規劃、指導全縣學校布局調整、校舍建設、校園環境建設和教育技術裝備工作;指導全縣學校發展校辦產業,開展勤工儉學活動。
(十二)規劃、指導全縣教育科格您囑學研究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教育教學研究活動。
(十三)負責縣直教育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
(十四)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五)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其以下教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組織、指導基礎教育淋戶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負責國語推廣和國語水平測試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對全縣教育系統各學校財務收支情況及專項支出進行內部審計。
(十八)指導、配合全縣各部門、行業、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組織、指導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推進體育社會化和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負責在我縣舉辦的各類體育比賽和我縣參加綜合性運動會的組織管理及統籌安排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性的體育競賽活動。
(十九)統一規劃全縣運動項目的布局;研究、指導體凶束甩格育運動隊伍建設和業餘訓練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我縣運動碑嚷采殼員獎勵政策、標準;加強運動員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十)負責縣級體育事業經費計畫管理;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培育發展體育產業,歸口管理體育市場。
(二十一)指導社會體育管理中心、各運動協會和體育協會等社團的工作;承辦全縣性體育社團及項目俱樂部的資格審查等有關工作。
(二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成建農(縣教育局局長、體育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主持教育局、體育局全面工作,聯繫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協助分管黨委工作。
劉殿伯(縣教育局黨委書記) 主持黨委全面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紀檢監察、綜治維穩、內部審計、安全、關心下一代、扶貧幫困、文明創建、老幹部工作。分管辦公室、審計科。聯繫局紀委(監察室)、教育系統關工委。
李月林(縣教育局黨委副書記、鹽城廣播電視大學射陽分校、射陽教師進修學校校長) 主持鹽城廣播電視大學射陽分校、射陽教師進修學校全面工作。
吳堂清(縣教育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主任科員) 負責組織人事、工資、計畫、財務、工會、信訪、基建及安全、紅十字會、學生資助工作。分管組織人事科、計畫財務科(學生資助中心、結算中心)、基建管理站、工會。協助分管黨委工作。
魯聲娜(縣教育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負責國小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及安全工作、教育教學裝備、《教育天地》宣傳工作。分管初教科(縣語委院民習辦)、學生安全管理科、裝備中心。協助分管安全工作。
徐衛東(縣教育局副局長) 負責國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婆阿駝、社區教育、民辦教育、九年一貫制教育及安全工作、招生考試、教育教研、體衛藝、教育學會、崗前培訓、食品安全工作。分管中教科、職社科、教研室、招生辦、就業指導中心。
董秀華(縣教育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負責共青團、婦委會、計畫生育、平安校園創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分管團委、婦委會、政教法制科。
路少平(縣教育局紀委書記、黨委委員)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行風建設、黨務公開、網上權力運行、校園商店和教育基建工程招投標工作。分管紀委、監察室,協助分管信訪工作、審計工作。
戴啟明(縣教育局副主任科員、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黨委委員) 負責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工作、教育現代化建設、招商引資、考核評比工作。
王 虹(縣教育局副主任科員、黨委委員) 協助分管黨的組織建設、教育人事、工資福利、教育工會、師資隊伍建設等工作。
劉叢坤(縣體育局副局長) 負責體育局日常工作,全民健身、業餘訓練、體育產業和市場工作,分管體育場、游泳館,協助分管少體校。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縣教育局設10個內設機構,均為正股級。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綜合協調、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信息、信訪、保密、教育社團管理等工作;負責制訂局機關各項工作規範、計畫、總結;負責機關作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指導系統內部報刊的編輯、發行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提案、議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幹部工作生活和全局性重要活動的後勤服務工作;牽頭協調教育協作和對口支援工作;負責重大決策、重要會議的貫徹落實情況督查工作;負責對各學校年度評比表彰工作。
(二)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全縣中國小招生計畫以及職業學校招生計畫;綜合協調各類教育的布局結構調整以及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全縣教育事業統計工作;參與把關學校預算,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等有關政策;負責縣直學校國有資產、預決算、財務管理;分配、劃撥教育經費,擬訂省、縣教育專項補助經費的分配方案;協調、指導校園建設規劃的制訂與實施工作;承擔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承擔全縣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分析工作;統籌管理國家專項撥款、贈援款和世界銀行貸款等外資貸款;指導、協調資助各類學校家庭貧困學生工作;負責紅十字會工作;負責高校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負責會計結算中心工作;負責撤併學校資產管理工作。
(三)政教法制科(學校安全管理科)
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參與規範性檔案起草並負責涉法檔案審核把關工作;負責中小學生德育工作,指導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導中國小校宣傳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協助指導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承擔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受理和辦理工作;協助辦理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應訴事項。
指導、協調學校安全保衛和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維護穩定工作;指導學校網路管理安全工作;指導、協調學校食品衛生、校舍、實驗器材、藥品安全工作;指導、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件處置工作;指導、協調學生人身傷害責任保險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教育工作。
(四)初等教育科(射陽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全縣初等教育(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統籌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初等義務教育的實施鞏固工作;協助制定全縣初等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優質幼稚園、示範性特殊教育學校評估工作;指導初等教育教學改革與管理,落實國家和省的辦學標準和教學計畫,指導國小招生工作和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校外教育、家長學校、婦女兒童教育、親職教育等工作;協助管理全縣初等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和合作辦學的有關事宜;指導全縣掃除青壯年文盲的鞏固提高工作;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廣國語工作和文字規範化工作,並監督檢查;負責國語等級測試組織工作;組織全縣教師國語培訓和合格考核工作。
(五)中等教育科
承擔全縣普通中等教育統籌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初級中等義務教育的實施鞏固工作;協助制定全縣中等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全縣普通中學改革和發展總體目標,並組織實施;指導星級高中的評估工作;指導普通中學教育教學改革與管理,落實國家和省的辦學標準和教學計畫,組織和指導普通中學招生工作和學籍管理工作;負責高、國中畢業證書的審核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民族教育、科普宣傳與科技教育等工作;協助管理全縣普通中學社會力量辦學和合作辦學的有關事宜。指導全縣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人防教育工作;組織全縣性的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教學改革;會同相關部門對貫徹學校體育、衛生工作條例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做好學生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工作;開展學生體質調研和抽測;參與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師資隊伍建設與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和學校公共衛生應急處理機制。指導、協調學生軍訓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雙擁和人民武裝工作。
(六)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科
承擔全縣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統籌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職業教育發展規劃、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指導職業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教學工作;研究制定中等職業教育辦學條件、教育質量評估標準;負責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的設定、變更、撤銷、調整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定、學制、教材、課程建設等工作,指導學校示範專業、實訓基地建設以及教育技術裝備、教育信息化工作;負責和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負責全縣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及畢業證書的審核工作;指導職業學校科技成果轉化、科技服務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學審批、常規管理、辦學指導及年度審檢等工作;指導農民文化技術教育、職工教育、老年教育、社區教育和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工作;承擔部門服務職能化相關工作。
(七)審計科
負責全縣教育經費、財務收支和年終決算的內部審計工作,協助有關具備資質的審計機構對縣直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基建維修項目進行決算審計,並實施監督;負責縣直學校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負責系統內各項教育收費和資金使用審計;負責教育系統各經費審計,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對各鄉鎮教育內審工作的指導和人員培訓。
(八)訓練競賽科
研究擬訂全縣運動項目的發展規劃和運動項目設定、布局,負責運動項目的業務管理;研究擬定全縣體育訓練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及後備人才的培養工作;負責全縣教練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協助指導縣競技體育運動協會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管理、協調、監督全縣體育競賽工作,研究擬定全縣體育運動競賽的政策和制度;編制競賽計畫,檢查監督競賽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在全縣舉辦的各類重大體育競賽活動;負責全縣裁判員隊伍的管理,負責裁判員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審定、統計、公布各運動項目競賽成績和縣記錄,負責三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審核、申報工作。
(九)民眾體育科
研究擬訂全縣民眾體育工作的政策、制度及健身計畫;推動並監督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指導、監督和協調社會各部門、各行業體育活動的開展;配合有關方面指導、推進學校體育活動的開展;負責民眾體育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民眾體育科研管理;指導協調縣民眾體育單項協會工作;研究體育產業的發展狀況,編制體育產業的發展規劃,擬定體育市場和體育經營活動的管理辦法,培養體育市場。
(十)組織人事科
承擔縣教育局黨委的具體工作;指導全縣中國小黨的建設工作,擬訂全縣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規劃;負責縣直學校、直屬事業單位的黨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縣直學校的人事工作和領導幹部管理具體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勞動人事、機構編制、工資晉升和幹部檔案管理工作;指導縣直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統戰和老幹部工作,指導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等民眾組織工作,協助關工委開展工作。負責全縣各中國小校幹部選拔、任用、培訓管理等工作。承擔教師隊伍建設統籌管理工作,擬訂全縣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指導師德師風建設;協調教育系統人才工作,規劃、指導實施高層次人才的選拔、培養和中國小骨幹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國中及以下教育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教師調配和招聘;承擔教育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特級教師候選人、國家和省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薦工作以及縣優秀教師的評選組織工作。負責學校幹部、教師的學歷培訓、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負責教師進修學校的教育工作;組織、指導教育系統國際合作與交流;管理我縣出國留學和來我縣留學人員的有關工作以及與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交流工作;承擔公派出國留學人員選派工作;承擔監督管理和中外合作辦學的前期審核論證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聘請外國專家工作;協助做好教育對外宣傳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群機構。
單位地址
郵編:224300
(二十一)指導社會體育管理中心、各運動協會和體育協會等社團的工作;承辦全縣性體育社團及項目俱樂部的資格審查等有關工作。
(二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成建農(縣教育局局長、體育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主持教育局、體育局全面工作,聯繫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協助分管黨委工作。
劉殿伯(縣教育局黨委書記) 主持黨委全面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紀檢監察、綜治維穩、內部審計、安全、關心下一代、扶貧幫困、文明創建、老幹部工作。分管辦公室、審計科。聯繫局紀委(監察室)、教育系統關工委。
李月林(縣教育局黨委副書記、鹽城廣播電視大學射陽分校、射陽教師進修學校校長) 主持鹽城廣播電視大學射陽分校、射陽教師進修學校全面工作。
吳堂清(縣教育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主任科員) 負責組織人事、工資、計畫、財務、工會、信訪、基建及安全、紅十字會、學生資助工作。分管組織人事科、計畫財務科(學生資助中心、結算中心)、基建管理站、工會。協助分管黨委工作。
魯聲娜(縣教育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負責國小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及安全工作、教育教學裝備、《教育天地》宣傳工作。分管初教科(縣語委辦)、學生安全管理科、裝備中心。協助分管安全工作。
徐衛東(縣教育局副局長) 負責國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社區教育、民辦教育、九年一貫制教育及安全工作、招生考試、教育教研、體衛藝、教育學會、崗前培訓、食品安全工作。分管中教科、職社科、教研室、招生辦、就業指導中心。
董秀華(縣教育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負責共青團、婦委會、計畫生育、平安校園創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分管團委、婦委會、政教法制科。
路少平(縣教育局紀委書記、黨委委員)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行風建設、黨務公開、網上權力運行、校園商店和教育基建工程招投標工作。分管紀委、監察室,協助分管信訪工作、審計工作。
戴啟明(縣教育局副主任科員、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黨委委員) 負責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工作、教育現代化建設、招商引資、考核評比工作。
王 虹(縣教育局副主任科員、黨委委員) 協助分管黨的組織建設、教育人事、工資福利、教育工會、師資隊伍建設等工作。
劉叢坤(縣體育局副局長) 負責體育局日常工作,全民健身、業餘訓練、體育產業和市場工作,分管體育場、游泳館,協助分管少體校。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縣教育局設10個內設機構,均為正股級。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綜合協調、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信息、信訪、保密、教育社團管理等工作;負責制訂局機關各項工作規範、計畫、總結;負責機關作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指導系統內部報刊的編輯、發行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提案、議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幹部工作生活和全局性重要活動的後勤服務工作;牽頭協調教育協作和對口支援工作;負責重大決策、重要會議的貫徹落實情況督查工作;負責對各學校年度評比表彰工作。
(二)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全縣中國小招生計畫以及職業學校招生計畫;綜合協調各類教育的布局結構調整以及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全縣教育事業統計工作;參與把關學校預算,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等有關政策;負責縣直學校國有資產、預決算、財務管理;分配、劃撥教育經費,擬訂省、縣教育專項補助經費的分配方案;協調、指導校園建設規劃的制訂與實施工作;承擔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承擔全縣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分析工作;統籌管理國家專項撥款、贈援款和世界銀行貸款等外資貸款;指導、協調資助各類學校家庭貧困學生工作;負責紅十字會工作;負責高校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負責會計結算中心工作;負責撤併學校資產管理工作。
(三)政教法制科(學校安全管理科)
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參與規範性檔案起草並負責涉法檔案審核把關工作;負責中小學生德育工作,指導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導中國小校宣傳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協助指導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承擔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受理和辦理工作;協助辦理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應訴事項。
指導、協調學校安全保衛和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維護穩定工作;指導學校網路管理安全工作;指導、協調學校食品衛生、校舍、實驗器材、藥品安全工作;指導、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件處置工作;指導、協調學生人身傷害責任保險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教育工作。
(四)初等教育科(射陽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全縣初等教育(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統籌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初等義務教育的實施鞏固工作;協助制定全縣初等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優質幼稚園、示範性特殊教育學校評估工作;指導初等教育教學改革與管理,落實國家和省的辦學標準和教學計畫,指導國小招生工作和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校外教育、家長學校、婦女兒童教育、親職教育等工作;協助管理全縣初等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和合作辦學的有關事宜;指導全縣掃除青壯年文盲的鞏固提高工作;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廣國語工作和文字規範化工作,並監督檢查;負責國語等級測試組織工作;組織全縣教師國語培訓和合格考核工作。
(五)中等教育科
承擔全縣普通中等教育統籌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初級中等義務教育的實施鞏固工作;協助制定全縣中等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全縣普通中學改革和發展總體目標,並組織實施;指導星級高中的評估工作;指導普通中學教育教學改革與管理,落實國家和省的辦學標準和教學計畫,組織和指導普通中學招生工作和學籍管理工作;負責高、國中畢業證書的審核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民族教育、科普宣傳與科技教育等工作;協助管理全縣普通中學社會力量辦學和合作辦學的有關事宜。指導全縣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人防教育工作;組織全縣性的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教學改革;會同相關部門對貫徹學校體育、衛生工作條例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做好學生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工作;開展學生體質調研和抽測;參與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師資隊伍建設與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和學校公共衛生應急處理機制。指導、協調學生軍訓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雙擁和人民武裝工作。
(六)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科
承擔全縣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統籌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職業教育發展規劃、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指導職業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教學工作;研究制定中等職業教育辦學條件、教育質量評估標準;負責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的設定、變更、撤銷、調整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定、學制、教材、課程建設等工作,指導學校示範專業、實訓基地建設以及教育技術裝備、教育信息化工作;負責和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負責全縣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及畢業證書的審核工作;指導職業學校科技成果轉化、科技服務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學審批、常規管理、辦學指導及年度審檢等工作;指導農民文化技術教育、職工教育、老年教育、社區教育和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工作;承擔部門服務職能化相關工作。
(七)審計科
負責全縣教育經費、財務收支和年終決算的內部審計工作,協助有關具備資質的審計機構對縣直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基建維修項目進行決算審計,並實施監督;負責縣直學校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負責系統內各項教育收費和資金使用審計;負責教育系統各經費審計,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對各鄉鎮教育內審工作的指導和人員培訓。
(八)訓練競賽科
研究擬訂全縣運動項目的發展規劃和運動項目設定、布局,負責運動項目的業務管理;研究擬定全縣體育訓練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及後備人才的培養工作;負責全縣教練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協助指導縣競技體育運動協會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管理、協調、監督全縣體育競賽工作,研究擬定全縣體育運動競賽的政策和制度;編制競賽計畫,檢查監督競賽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在全縣舉辦的各類重大體育競賽活動;負責全縣裁判員隊伍的管理,負責裁判員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審定、統計、公布各運動項目競賽成績和縣記錄,負責三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審核、申報工作。
(九)民眾體育科
研究擬訂全縣民眾體育工作的政策、制度及健身計畫;推動並監督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指導、監督和協調社會各部門、各行業體育活動的開展;配合有關方面指導、推進學校體育活動的開展;負責民眾體育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民眾體育科研管理;指導協調縣民眾體育單項協會工作;研究體育產業的發展狀況,編制體育產業的發展規劃,擬定體育市場和體育經營活動的管理辦法,培養體育市場。
(十)組織人事科
承擔縣教育局黨委的具體工作;指導全縣中國小黨的建設工作,擬訂全縣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規劃;負責縣直學校、直屬事業單位的黨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縣直學校的人事工作和領導幹部管理具體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勞動人事、機構編制、工資晉升和幹部檔案管理工作;指導縣直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統戰和老幹部工作,指導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等民眾組織工作,協助關工委開展工作。負責全縣各中國小校幹部選拔、任用、培訓管理等工作。承擔教師隊伍建設統籌管理工作,擬訂全縣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指導師德師風建設;協調教育系統人才工作,規劃、指導實施高層次人才的選拔、培養和中國小骨幹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國中及以下教育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教師調配和招聘;承擔教育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特級教師候選人、國家和省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薦工作以及縣優秀教師的評選組織工作。負責學校幹部、教師的學歷培訓、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負責教師進修學校的教育工作;組織、指導教育系統國際合作與交流;管理我縣出國留學和來我縣留學人員的有關工作以及與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交流工作;承擔公派出國留學人員選派工作;承擔監督管理和中外合作辦學的前期審核論證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聘請外國專家工作;協助做好教育對外宣傳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群機構。
單位地址
郵編:22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