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商務和經濟合作局

射洪市商務和經濟合作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射洪縣機構改革方案》(遂委辦〔2019〕18號)和縣機改領導小組、縣委編委印發的《關於〈射洪縣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射機改〔2019〕2號),制定本規定。

射洪縣商務和經濟合作局是射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射洪市商務和經濟合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商務、經濟合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商務、經濟合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射洪市商務和經濟合作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國內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的相關政策措施,制定全縣商務和經濟合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指導全縣商務和經濟合作工作。牽頭協調全縣服務業發展工作,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統籌組織重大投資促進活動,牽頭全縣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促進和落實。組織和參與全縣重點產業、重大項目的策劃、包裝、儲備、推介、洽談和服務工作。負責對鄉鎮、縣直相關部門、園區管委會經濟合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查、考核。負責全縣投資促進工作的信息蒐集和對外宣傳工作,建立和完善投資促進信息網路。
(三)負責流通體系建設。編制大宗商品批發市場規劃,指導全縣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市場體系建設支持政策;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負責全縣農貿市場規劃建設和改造升級。組織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流通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商業企業開展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四)指導全縣外商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參與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的擬訂並組織實施,統計分析全縣外商投資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五)參與推進全縣與國(境)內外相關區域合作。承擔與國(境)內外相關區域經濟合作活動的有關具體工作。承擔推動與港澳台地區經貿合作有關工作。
(六)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出境就業等,承擔境外投資管理的責任,牽頭負責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執行國家、省、市對外援助任務。
(七)承擔會展管理職能。組織協調有關企業赴國(境)內外參加各種商品交易會和經貿推介活動。對縣域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和展銷會活動備案並監督管理。
(八)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九)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加強對全縣商務和經濟合作的統籌,推進內資、外資招商有機融合發展。最佳化精準招商、精品招商、集群招商路徑和方式,提升開放合作平台影響力,提高招商引資質量,發展壯大重點產業。深入實施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改進外商投資管理,提高投資便利化水平。提升與發達地區經濟合作層次,推動全縣投資促進分工協作、錯位發展。加強對重大引進項目的跟蹤服務,完善縣級重大引進項目激勵機制。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商務經合局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實施外商投資管理;依照國家、省、市進出口管理相關政策要求和市場需求實際組織實施。縣發展改革局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投資項目進行核准、備案;會同縣商務經合局等部門結合實際提出國家關於《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的相關意見。
2.與縣市場監管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商務經合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並制定縣級規劃和政策。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局機關國有資產、後勤、機構編制、人事、績效等管理事項。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信訪、法制、轉辦督辦、綜合協調、黨風廉政建設、脫貧攻堅、結對共建、群團、史志編纂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經濟合作股。承擔與境內外投資促進機構及商(協)會的聯絡與協調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各部門和各鄉鎮招商工作,推進投資便民化。負責本部門承辦的境內外區域經濟合作活動,擬訂重大經濟合作年度計畫,承辦各類重大經濟合作活動。負責投資促進活動統籌協調、招商引資活動日常事務和統計上報。負責全縣外商投資促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外商經濟合作中長期規劃和利用外資、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川(射)商返鄉創業。
(三)項目管理股。負責全縣產業中長期規劃,組織和參與重點產業、重大項目的策劃、包裝、儲備、推介、洽談和服務工作。負責督辦項目投資進度和投資協定履行以及項目投資強度的審查。負責對全縣投資促進、招商引資工作目標任務的分解下達、檢查督促和考核考評工作。負責項目投資統計、國(境)內外投資資金統計、固定資產投資、重點項目等數據的統計上報工作。
(四)商貿服務股。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服務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擬訂全縣服務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扶持政策等。承擔全縣服務業發展工作。負責全縣物流業發展、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協調解決有關涉外糾紛問題。負責辦理外貿企業備案。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市縣下達的各類經濟指標任務統計、分析和上報。負責各類會展工作。
(五)市場體系股。負責編制全縣商業網點規劃,擬訂全縣市場體系建設支持政策。負責電商項目申報、電子商務發展及商務專項扶貧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洗染、家政服務、二手車、報廢汽車、再生資源回收等開展行業指導。負責擬訂全縣農貿市場規劃建設和改造升級。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射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射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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