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陳倉區民政局

寶雞市陳倉區民政局

寶雞市陳倉區民政局,是寶雞市陳倉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陳倉區民政局
  • 隸屬:寶雞市陳倉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基層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區社會組織發展規劃,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依法對全區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制度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區社會組織黨的建設、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
(三)擬訂社會救助工作規劃、標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統籌全區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四)擬訂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區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全區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及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和調整工作。
(六)負責全區(含高新四鎮)婚姻登記管理,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訂全區殯葬改革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依法加強殯葬管理,規範殯葬服務,推進殯葬改革。承辦全區經營性公墓的審核報批工作。
(八)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承擔老年人和特殊困難群體社會福利和權益保障工作,促進養老服務產業發展。
(九)擬訂殘疾人權益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擬訂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擬訂全區促進慈善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擬訂全區社會工作、志願服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全區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統籌規劃、組織實施和績效評估。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區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人和特殊困難群體社會福利和權益保障工作。
2.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陳倉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陳倉分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陳倉區行政區劃圖

機構設定

(一)政秘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綜合政務、文電檔案、機要保密、信訪、法制、信息、新聞宣傳、深化改革、督查督辦、綜合調研、政務公開、計畫生育、精神文明、綜合治理、信息化建設和安全管理等工作;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組織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承擔全區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監管的相關協調工作。承擔機關和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職稱評聘、出國政審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目標責任的實施、考核和獎懲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民政統計管理、機關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與內部審計等工作;指導和監督中省市區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擬訂政府購買社會服務規劃和項目,負責統籌實施和監督檢查;承擔機關後勤服務,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及離退休人員勞動工資等服務管理工作。
(二)社會事務股。依法推進殯葬改革,負責殯葬管理,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相關工作;承辦全區經營性公墓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社會福利企業資格認定工作。擬訂全區行政區域和地名管理規劃;負責全區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鎮以上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區級和區內行政區域界限聯檢和邊界爭議的調處;負責地名命名、更名及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標準化建設。養老服務股。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標準;負責全區老年人社會福利和權益保障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全區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民辦養老機構許可與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農村幸福院規範運行管理、星級評定考核與運轉經費審核發放工作。負責社區日間照料中心、養老服務中心、養老服務站等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指導、監督與管理工作。負責養老服務機構質量建設,開展星級評定活動。負責聯繫指導陳倉區殯儀館、陳倉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陳倉區中心敬老院、陳倉區區域敬老院。
(三)社會福利股。擬訂全區慈善事業促進、兒童福利發展和社會工作規劃,負責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負責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救助保護工作,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擬訂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按職責負責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及區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項目申報及資金使用管理工作;擬訂民政部門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負責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特殊困難群體社會福利和權益保障工作。負責殘疾人“兩項補貼”審核發放工作。負責聯繫指導救助管理站。
(四)基層政權與社會組織管理股(社會組織黨委辦公室)。擬訂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區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和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負責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幹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擬訂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制度,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擬訂全區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負責管理許可權內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全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促進黨的決策部署在社會組織貫徹落實;指導所屬社會組織黨的建設,提高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指導所屬社會組織黨組織按期換屆;做好所屬社會組織黨員的教育培訓、管理服務和發展黨員工作;承擔區社會組織黨委日常工作。
(五)婚姻登記管理股。依法推進婚俗改革,負責全區(含高新四鎮)婚姻登記工作,承擔全區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宣傳貫徹落實婚姻登記政策法規。推進婚姻登記信息誠信體系建設,構建誠信社會。負責兒童收養登記工作。

基層單位

1、陳倉區殯儀館(殯葬管理所)
負責殯葬管理、殯儀服務、規範殯葬服務市場管理、殯葬執法及陵園建設與管理。
2、陳倉區救助管理站
負責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孤兒救助、未成年人保護等。落實國家關於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
3、陳倉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敬老院管理、農村幸福院建設與管理、臨時救助、代發60年代精簡退休職工生活補貼。
4、陳倉區西山區域敬老院
負責西山各鎮農村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服務工作。
5、陳倉區中心敬老院
負責川塬各鎮(街)農村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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