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金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寶雞市金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寶雞市金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寶雞市金台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金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部門:寶雞市金台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地區:寶雞市金台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推進質量發展工作;組織實施商標戰略和名牌戰略;指導廣告業發展;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
三、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各類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並監督管理。
四、組織指導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五、承擔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依委託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推進食品安全規劃;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按規定負責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以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名義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指導鎮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執法行為。承擔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及餐飲服務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承擔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市場監管職責。
六、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職責。負責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管,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負責各類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信用體系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人員主體資格及其直銷行為,依法查處傳銷活動;負責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管理和指導質量工作。負責質量巨觀管理和產(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組織產(商)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受委託組織協調較大產(商)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和缺陷產(商)品召回制度。
八、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責,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申訴和舉報工作。
九、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規範契約行為,管理動產抵押登記,組織實施契約格式條款備案,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十、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保護商標專用權。推薦省、市知名、著名商標;保護特殊標誌、認證標誌;負責地理標誌、商標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推動和監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開展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編碼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計量器具生產、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負責對特種設備生產(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項目的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四、負責管理合格評定工作。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推進實施國家相關產業政策。
十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工作。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註冊的有關工作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建立健全藥品安全應急體系;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執業資格和醫藥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認定製度。
十六、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監督管理城鄉集貿市場的中藥材交易;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戒毒藥品的監督管理。
十七、負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各類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十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職責:負責機關文電、信訪、統計、檔案等機關日常事務工作;負責裝備、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經費預(決)算編制、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
2.人事教育股
職責:負責管理和指導本局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考核獎懲工作;制定並實施本系統幹部職工培訓和學歷教育;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3.政策法規股
職責: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核、清理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覆核和聽證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和培訓工作。
4.食品生產流通監督管理股
職責:負責擬訂或制定生產加工、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計畫和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生產加工、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參與質量監測等工作。
5.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股
職責:擬訂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計畫和措施並監督實施;承擔餐飲服務日常監督管理;參與調查處理食物中毒事故。
6.藥品監督管理股
職責:擬訂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以及保健食品監督管理的制度、計畫和措施並監督實施;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以及保健食品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7.質量標準計量監督管理股
職責:組織指導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名牌戰略;負責組織、指導產品質量監測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負責組織指導標準化和計量管理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編碼工作;負責地理標誌產品日常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市場計量行為。
8.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
職責:組織實施商標戰略;承擔註冊商標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商標使用行為,依法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指導廣告業發展,依法開展廣告監督管理工作。
9.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職責: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對特種設備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的監督管理;制訂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10.市場規範管理科股
職責:負責擬訂規範市場秩序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規範維護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工作;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動產抵押物登記,承擔經紀人、拍賣等監督管理工作。
11.企業個體監督管理股
職責:負責研究制定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各類市場主體註冊登記事項的監管工作;負責市場主體信息公示、抽查工作;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
12.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股(信息化辦公室)
職責:規範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承擔對網路經營主體的網路監測和巡查工作;負責計算機信息數據分析;承擔信息諮詢的管理工作;負責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13.區非公企業黨工委辦公室
職責:負責非公有制企業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檢查督辦、貫徹落實區非公企業黨工委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負責全區非公企業黨建工作調查研究,總結推廣非公企業黨建工作經驗;負責組織開展非公企業黨組織負責人、非公企業出資人、黨建工作指導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區非公企業黨建信息的統計報送;承擔區非公企業黨工委日常工作。
14.食品綜合協調股 (區食安委辦公室)
職責: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指導鎮街開展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擬訂食品安全規劃並協調推進實施;督促檢查相關部門和鎮街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決策部署的情況並負責考核評價;指導完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推動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擬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牽頭組織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牽頭負責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工作。
15.監察室
職責:負責對系統黨員、監察對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決議、命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系統黨員、監察對象進行遵紀守法、反腐倡廉等思想教育、督促幹部職工認真履行廉潔自律規定,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負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制、行風建設規範的制定實施和檢查考核工作;負責系統行風調研工作,正確實施效能監察,對發現的典型情況和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及時向局黨工委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提出解決對策;負責系統幹部提拔任用的廉政鑑定及系統幹部職工廉政檔案管理;負責民眾對系統幹部職工作風紀律方面的來信來訪和檢舉控告,調查處理違紀行為。

直屬單位

(1)金台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
職責:負責全區食品、保健食品、餐飲服務、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市場稽查、抽查檢驗、廣告監測等工作;受理全區食品、保健食品、餐飲服務、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違法行為的舉報;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2)金台區食品安全檢測中心
職責:依法承擔全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的監督抽檢、快速檢測;負責全區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數據的分析上報;負責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負責轄區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質檢機構的人員培訓和業務指導工作。開展對外檢驗檢測技術服務。

直屬機構

(1)註冊分局
職責:負責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對各類外商投資主體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實施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工作;負責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立和企業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等工作,承擔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分類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和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2)經濟檢查大隊
職責:擬定查處經濟違法案件的方案及具體措施、方法;依法或根據授權組織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和假冒劣質商品、走私販私、傳銷等經濟違法案件;指導、協調、組織、監督開展經濟檢查(公平交易)專項執法活動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傳銷及其他違法行為;擬定經濟檢查工作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等。指導工商所執法辦案工作。
(3)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
職責:擬訂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流通領域商品(食品除外)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按分工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負責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工作;指導系統12315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消費者協會工作。
3.派出機構(市場監督管理所、待審批)
(1)市場監督管理所職責:
負責轄區內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根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委託,辦理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註冊登記;依法承擔對轄區內各類市場主體監督管理、質量監督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職責;負責轄區各類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工作;受理、處理轄區內消費者的諮詢、投訴和舉報;依法查處轄區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等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委託,依法查處轄區違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2)市場監督管理所分布:
① 臥龍寺市場監督管理所
② 鬥雞市場監督管理所
③ 上馬營市場監督管理所
④ 人民路市場監督管理所
⑤ 民眾路市場監督管理所
⑥ 西關市場監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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