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寶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寶雞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寶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一般指本詞條

寶雞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組建於2017年7月28日,是市委、市政府為全面貫徹落實中省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實施方案》精神,整合原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園林環衛局、市城管辦等三個單位職能職責,成立的市政府工作部門,並加掛“寶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 成立時間:2017年7月28日
  • 所屬部門:寶雞市政府
  • 所屬地區:寶雞市
管理職責,執法職責,機構設定,所獲榮譽,

管理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城市管理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城市管理和執法方面規範性檔案、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考評全市城市管理和執法工作;監督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主體和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履行各自城市管理職責,協調解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問題,並對城市管理主體、單位或部門進行考核。
3、負責全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的業務指導及市區市容市貌監督考核工作。
4、負責全市環境衛生管理業務指導及市區重大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工作。
5、負責全市園林綠化管理業務指導及市區大型公園、廣場管護,大型綠化工程建設等工作。
6、參與市區道路、廣場開挖等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負責對臨時占用城市公共設施、道路、廣場的審批和監管工作。
7、負責市區戶外廣告的設定和管理工作。
8、負責全市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市區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負責“12319” 城管服務熱線的日常管理工作。
9、負責對市區養犬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10、負責高新開發區(城市新區)等市政府派駐機構轄區的管理職責:(1)市容市貌管理工作;(2)養犬管理工作;(3)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占道停車場點(包括行車道、人行道)的設定和管理工作。
1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執法職責

1、負責市區城市規劃實施(包括地上建築、地下人防工程)、房地產開發、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方面違法違規行為的執法工作。
2、負責高新開發區(城市新區)等市政府派駐機構轄區的執法職責:(1)行使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執法職能;(2)行使園林綠化管理方面的執法職能;(3)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執法職能;(4)行使工商管理方面的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亂擺攤點、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的執法職能;(5)行使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的執法職能;(6)行使水務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執法職能;(7)行使食品藥品監管管理方面的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隨意擺放、占道經營、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執法職能;(8)行使物業管理方面的執法職能。
3、負責市區市容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環境保護、工商、交通、水務、食品藥品監督、物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跨區域或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工作。

機構設定

局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協調考核科、法制科、管理科、園林綠化科、市容環衛科、工程技術科等8個科室和機關黨委,下設市城市管理執法支隊、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市固體廢棄物處理中心、市渭河生態公園、植物園、炎帝園、市廣場管理中心、市北坡森林公園、兒童公園、華寶快美商貿公司、高新執法大隊等11個基層單位和1個公安巡特警三大隊。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20日,入選“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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