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金台區城市管理執法局

寶雞市金台區城市管理執法局

根據《中共寶雞市委辦公室、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寶雞市金台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寶辦字[2019]14號),制定本規定。

寶雞市金台區城市管理執法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寶雞市金台區城市管理執法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區委關於城市管理工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金台區城市管理執法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寶雞市金台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陝西省寶雞市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市、區城市管理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二)負責轄區市容市貌管理和數位化城管工作。
(三)負責轄區城市綠化工作,組織實施區管城市公共綠地、風景林地、小遊園、行道樹、綠化帶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轄區單位的綠化創建活動。
(四)負責轄區環境衛生管理和垃圾清運、收費等工作。
(五)負責轄區養犬管理工作。
(六)參與轄區占道停車場點(包括行車道、人行道)的設定和管理工作。
(七)行使轄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綠化管理的執法職能。
(八)行使轄區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社會生活噪音污染、建築施工噪音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執法職能。
(九)行使轄區工商管理方面的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亂擺攤點、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的執法職能。
(十)行使轄區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的執法職能。
(十一)行使轄區水務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執法職能。
(十二)行使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方面的戶外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隨意擺放、占道經營、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執法職能。
(十三)行使轄區物業管理方面的執法職能。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區城市管理執法局設辦公室、環衛股、市政綠化股、法制股、考核股等5個內設機構。
區城市管理執法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其他事項

區城市管理執法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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