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單位是延安市寶塔區政府組成部門,本文將概括其基本職能和決算單位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塔區文化旅遊廣電局
- 所在地區:寶塔區
基本職能
(1)、貫徹中央、省、市關於文化藝術、廣播電視、電影、文物、體育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區文化、廣電、文物、體育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辦法,並監督執行。
(2)、研究制定全區文化藝術、廣播電視、電影、文物、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工作;組織管理全區重大文化藝術、體育活動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4)、負責編制全區文化、廣播電視、電影、體育、文物設施建設布局和項目規劃,對重點文化、廣播電視、電影、體育、文物設施和基層設施項目建設進行監管。
(5)、負責指導全區文化、廣播電視、電影、文物、體育業務工作。
(6)、負責全區文化市場、經營場所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7)、負責指導全區競技體育的訓練、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畫工作。
(8)、制定全區文物搶救保護規劃及文物搶救維修工程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全區文物安全工作。
(9)、組織實施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發掘、保護及利用工作。
(10)、負責全區對外文化、廣播電視、電影、體育交流工作。
(11)、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